派出所如何解決民事打架(打架在派出所簽了民事調解書)
派出所如何調解打架事件
法律主觀:
根據正常流程:雙方驗傷, 傷殘鑒定 ,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如果是對方 醫療費用 ,在調解或者司法程序前是雙方先行自行墊付的。調解中可以考慮治療費用加入受履行方的賠償中。但是如果走司法程序,無需賠償,讓對方自行去法院追加民事 訴訟 附帶賠償。另針對你的問題,如果雙方都有過錯,采取刑事措施時( 取保候審 已經是 刑訴法 的范疇了),你可以告知派出所,雙方都應追究各自的法律責任的。各自的處罰結果不是公安機關說了算的,是檢察院提交法院裁定的。另告知你取保候審的定義:在調查取證的時候,因為周期較長,無法對你在有效的 刑事拘留期限 內做出起訴的決定,而將你放置社會又不會有危害性的前提下,公安機關可以通過人保或者財保的方式辦理取保候審。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派出所民事糾紛打架處理流程
法律分析:1、盡量協商解決,必要時可以找中間人調解2、不能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需要向法院提交身份證、起訴書、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相關證據材料3、法院依法做出判決,對方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對方的可執行財產4、如果對方確無償還能力,也無可執行財產,法院會裁定中止執行,待中止執行情形消失以后,即被執行人有償還能力了,申請人可申請恢復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斗毆的;
(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斗毆的。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民事糾紛打架派出所要怎樣處理
法律主觀:
打架斗毆一般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加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客觀: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派出所民事糾紛打架處理流程
派出所民事糾紛打架處理流程如下:
1、如果被害人是輕微傷,那么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能達成賠償協議的,一般公安機關僅作罰款;不能達成賠償協議的,可能會予以行政拘留,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的可能還會判刑;
2、如果被害人是輕傷,也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若還符合刑事和解條件,不作為刑事案件處理;若不符合刑事和解條件,要作為刑事案件,故意傷害罪立案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直至法院審判;
3、如果被害人是重傷,也會讓雙方進行民事調解,但案件會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至法院審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民事糾紛怎么處理派出所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
民事糾紛不構成違法的,公安機關一般不予立案受理,如果因民事糾紛引起達到斗毆或損毀他人財物的,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會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公安機關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行為人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
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妨害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民事糾紛打架,派出所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若是造成輕傷及以上,構成故意傷害罪,移送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