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侵權案件處理原則有哪些



著作權侵權案件處理原則有哪些
著作權侵權案件處理原則有哪些
法律分析:我國法律和相關司法解釋規定著作權侵權的認定方式有兩個,包括:1、對原告作品的分析。2、對被控侵權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處理原則也是兩個,具體包括 :1、一般過錯原則。2、過錯推定原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分析:1.全部賠償原則。著作權侵權全部賠償原則,是指侵權人應當賠償因其侵權行為而給著作權人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可以用金錢來衡量和補償的各種損害。確定全部賠償原則是著作權本身的特征及侵權損害后果的多樣性決定的。
2.法定賠償原則。所謂法定賠償,是指由著作權法律預先規定一個賠償數額(一定幅度范圍內的金額或份數),在受害人的實際損害和侵權人的違法所得均難以確定或者在權利人選擇要求適用的情況下,由法院根據侵權人的過錯性質、侵權情節、侵權后果等因素,在法定的賠償幅度內確定一個具體的賠償數額的一種賠償方法。
3.酌定賠償原則。所謂酌定裁量是要求法官確定賠償數額必須依據客觀事實,依照民法通則和著作權法的基本原則精神,依靠法官本身的法律素養和審判經驗,分析和判斷案情,斟酌當事人間的利益平衡來做出裁判,以求實現法律目的和案件判決的公正、公平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 網絡服務提供者經著作權人提出確有證據的警告而采取移除被控侵權內容等措施,被控侵權人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承擔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著作權人指控侵權不實,被控侵權人因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措施遭受損失而請求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判令由提出警告的人承擔賠償責任。
著作權侵權案件處理原則主要是兩點:一是接觸,即接觸前一作品的機會;二是實質相似,即應受著作權保護部分實質相似。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六)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以展覽、攝制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編、翻譯、注釋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經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錄音錄像制品的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出租其作品或者錄音錄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九)未經出版者許可,使用其出版的圖書、期刊的版式設計的;
(十)未經表演者許可,從現場直播或者公開傳送其現場表演,或者錄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