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訴訟時效多久(民事糾紛訴訟時效多久能判刑嗎)
民事訴訟時效期限是2年還是3年
民事訴訟時效期限是3年。
民事訴訟一審程序流程如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民事訴訟二審程序流程如下:
1、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狀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
2、法院受理;
3、審理程序大體與一審一樣,不同處主要在審查范圍和內容上。
綜上所述,民事訴訟對于發生糾紛的當事人來說是很重要的一點,只有根據法律流程提起訴訟之后才能進行法律上的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三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
(三)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民事訴訟時效期限是多久
民事訴訟有效期是: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事訴訟有效期是: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因而,在一般情況下,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予以保護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即對于受到侵害一些特殊的民事權利,有必要適用更長或者更短一些的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保護,法律因而作了特別規定。
民事糾紛會有案底嗎
民事糾紛不會有案底。一般情況下,法院通常會對民事糾紛的案件進行存檔。所以民事糾紛案件會有案件記錄。但民事訴訟的案底屬于法院的案件檔案,不屬于行政處罰案底,更不屬于刑事犯罪案底。如果行為人沒有履行判決,那法院會強制執行。故意逃避執行的,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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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民事訴訟時效期限是多久
民事訴訟的時效是三年或二十年,如果訴訟時效超過二十年的,在特殊的情況下,法院可以適當延長。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
(一)3年的普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
(二)20年的長期時效期間,特殊情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訴訟起訴流程:
1、確定好管轄的法院,準備好立案的材料。
2、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書,并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主要證據的復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證復印件等材料。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3、在提交完資料和辦理完手續后,法院會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4、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天內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同時,被告在收到起訴書之日起15天內提出答辯狀。被告提出答辯狀后,人民法院應當在5天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給你。
5、等待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確定后人民法院在3天內告知雙方當事人。并等待開庭時間。
6、最后法院開庭審理此案件。下判決書。
7、如果在提交起訴書等資料后后,如果對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案件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8、當事人不服一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當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決的上訴期間為15日,裁定為10日;不服刑事判決的上訴期間為10日,裁定為5日。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法中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
法律主觀:
在生活中,我們常常會說時間就是金錢,可見時間的有效性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在訴訟的過程中,很多時候沒有按照約定時間進行,很有可能對于最后判決結果都是有著不一樣的。一、民事訴訟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務被丟失或者損毀的。《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以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繼承法》第八條規定,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因產品質量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計算。《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二、民事訴訟時效起算時間的計算方法1、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2、沒有履行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債權人主張權利時起算;債權人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的,則從該期限屆滿之日的第二天開始起算。3、附條件的債權請求權,從條件成就時開始計算。4、附期限的債權請求權,從期限到達時開始計算。5、請求他人不作為的債權請求權,應當自義務人違反不作為義務時起算。6、因侵權行為而發生的賠償請求權,從受害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或損害發生時起計算,損害事實發生時,受害人知道的從損害時起算;損害事實發生后,受害人才知道的,從知道時起算;在人身損害賠償中,侵害當時即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侵害當時未曾發現的,事后經檢查確診并證明是由該侵害引起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三、民事訴訟時效的效力1、權利人不喪失起訴權,(程序勝訴權),權利人起訴的,法院應當受理。2、法院在審理中不得主動援用訴訟時效期間經過的理由駁回原告訴訟請求。3、法院查明訴訟時效確已經過的,應判決(而非裁定)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非駁回起訴)。4、雖已超過時效,但當事人自愿履行的,權利人仍可以接受---因為實體權利本身并未消滅,當事人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案件申訴時效是多久
民事案件申訴時效是6個月。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1、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訂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后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2、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4、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5、對方當事人向仲裁機構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綜上所述,人民法院認定執行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執行。裁定書應當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民事糾紛起訴期是多長時間
民事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是3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該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
訴訟時效,是能夠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化的法律事實,又稱消滅時效,是指權利人在一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在某種程度上喪失請求利益的時效制度。設立訴訟時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法律關系安定,及時結束權利義務關系的不確定狀態,穩定法律秩序,降低交易成本。法律規定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三年,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民事訴訟法中的起訴,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犯,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以自己的名義請求法院予以審判保護的訴訟行為。起訴是需要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的,起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1.原告與被告的詳細身份信息。如果對方不是自然人的,需要寫清其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相關信息。2.寫清需要解決的主要糾紛,與自己的訴求。3.寫清能夠證明自己訴求的相關證據等。提交起訴狀之后,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且通知當事人。
所以,對于民事糾紛要起訴至法院的,不要拖延,以免超過訴訟時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