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遺產配偶離婚有權分配嗎(父母遺產配偶是否有份)
父母將遺產遺贈給兒子離婚時媳婦可以分割嗎
可以。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繼承的財產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男女雙方離婚的,女方是可以分割繼承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繼承父母的財產離婚配偶可以分嗎
法律主觀:
父母的屬于夫妻共有,與他人沒有關系。父母 離婚 的,由父母之間協商處理或通過 訴訟 解決,子女成年與否都無權參與分割。夫妻的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1、父母如果離婚, 婚后財產 雙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 工資 上交家里,父母離婚時孩子也不會分到財產。 3、如果父母在孩子 結婚 前后離婚,母親用家中存款給孩子買的家電等物品,這就算是父母對孩子的贈予,父母離婚時不會分割這部分財產。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父親遺產夫妻離婚可以分割嗎
法律主觀:
繼承的遺產如果是指定由其中一方繼承的遺產,那么該繼承的遺產屬于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可以分割。如果沒有指定由一人繼承,該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分割。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后男方父母則贈與房產,離婚或者男方去世時,女方有權分房產嗎
1婚后由男方父母贈與男方的房產,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離婚屬于男方個人財產,與女方無關
2婚后由男方父母贈與男方的房產,房產證只有男方名字,男方死亡的話,如果有遺囑按遺囑分配,如果沒有遺囑女方可以繼承,但是女方作為配偶(有結婚證才算)跟男方的父母以及男方子女(不是跟現任妻子生的也算)都屬于遺產的第一繼承人,他們也有權分得遺產,但是如果遺產受益人為了獲得遺產殺害或者傷害所有者則失去遺產繼承資格
3男方父親去世,男方繼承父親的財產,如果男方父親指明留給男方一人,屬于男方個人財產,離婚與女方無關
4男方父親未指明留給男方個人,屬于父親共同財產,離婚女方可以分得一半(離婚無過錯方的話)
5男方死亡,按2處理
父母遺產配偶離婚有權分配嗎
法律主觀:
首先要看父母是否立有遺囑。如果父母的遺囑中承認配偶的份額,則配偶可繼承父母的遺產。,如果父母未立遺囑,或遺囑中沒有說明配偶有權繼承,則依據法律規定,法定繼承范圍內,配偶不享有繼承權。,繼承法只對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情況,即配偶去世后,繼續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才能做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被繼承人立有遺贈扶養協議的優先適用遺贈扶養協議;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或遺贈扶養協議無效的以及協議未處理的財產適用遺囑和遺贈的內容;沒有遺囑或者遺囑無效的適用法定繼承。,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視情況而定。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或接受遺贈而取得的財產,屬雙方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又如結婚時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某項財產只贈給夫或妻一方,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和贈與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物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夫妻繼承房產再賣需要納稅,出售繼承來的房產:,(一)不滿5年的:契稅(根據買房人的情況,首套1%,二套3%,非普通住房不論首套二套都是3%);營業稅不滿2年的5.6%,滿2年免征;個稅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1.5%。,(二)滿5年的:契稅同上;營業稅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戶按“評估價為房證原值”的差額征收5.6%;個稅是繼承人的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非唯一的收1%(普通住房)或1.5%(非普通住房)。,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如果父母的遺囑中承認配偶的份額,則配偶可繼承父母的遺產。,如果父母未立遺囑,或遺囑中沒有說明配偶有權繼承,則依據法律規定,法定繼承范圍內,配偶不享有繼承權。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