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最慢多久結案(民事訴訟最長多長時間結案)
民事案件多久必須結案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適用普通程序的最長時間一般為12個月;簡易程序為3個月。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淼陌讣瑧斣诹钢掌鹆鶄€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戆讣瑧斣诹钢掌鹑齻€月內(nèi)審結。
法律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戆讣瑧斣诹钢掌鹑齻€月內(nèi)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淼陌讣瑧斣诹钢掌鹆鶄€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法院起訴要多久時間結案
對于法院起訴民訴法明確規(guī)定,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淼膶徬逓?個月,3個月內(nèi)必須結案,不能延長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淼陌讣瑧斣诹钢掌鹆鶄€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對于法院起訴民訴法明確規(guī)定,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淼膶徬逓?個月,3個月內(nèi)必須結案,不能延長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淼陌讣瑧斣诹钢掌鹆鶄€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淼陌讣瑧斣诹钢掌鹆鶄€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最慢多久結案
法律分析:一、法院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訴訟法規(guī)定是在開庭前三天通知。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nèi)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提出答辯狀。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淼牡谝粚徝袷掳讣?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三、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淼拿袷掳讣?期限為三個月。
四、適用特別程序?qū)徖淼拿袷掳讣?期限為三十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五、由于審理民事訴訟案件的類型不同,其結案時間也會有所差異。民事訴訟案件的審查時間有三十日至三個月不等,但執(zhí)行時間一般都是六個月,也就是說民事訴訟案件一般是在訴訟申請?zhí)岢龊蟮木艂€月內(nèi)結案。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戆讣?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淼陌讣?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民事訴訟從立案到結案需要多長時間
在實際生活中,許多老百姓認為訴訟的時間太長了,還不如自己解決。為了解答您心中的疑惑,我為您整理了民事訴訟從立案到結案需要多長時間的相關知識,為您分析,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一、民事訴訟從立案到結案需要多長時間
1、民事訴訟案,一審結案時間最長不超過六個月,二審結案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2、審理過程中有多種情況是可以延長審限的:
(1)如果被告下落不明,要通過公告的形式送達起訴狀及法院文書,公告期間是60天,從公告之日起開始計算,這個時間是不計入審限的;等判決下來還要公告送達判決書,也是從公告之日起計算60天,同時要留出15天的上訴期間。不算其他情況,這類案件的審限至少要10個月。
(2)如果訴訟過程中涉及的案件事實需要鑒定,那么鑒定期間也不計入審限的,鑒定一般應在收到鑒定申請15日內(nèi)出鑒定結果,但復雜的最長可以延長到60日,如果在鑒定過程中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這個時間也不計算鑒定期間的,所以此計算,涉及到鑒定的情況,審限最少要8個月。
(3)如果被告提出管轄權異議,那么從其提出管轄權異議到二審法院就管轄權作出終審裁定前的期間也是不計算審限的,從一審提出到二審作出終審裁定最多在兩個月左右,所以涉及到管轄權異議的案件,審限至少要8個月。
(4)如果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審限的,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上級人民法院同意,還可以延長審限。
3、法律依據(jù):《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淼陌讣瑧斣诹钢掌鹆鶄€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戆讣瑧斣诹钢掌鹑齻€月內(nèi)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作出終審裁定。
二、審理時間
1、立案時間
符合立案條件的,登記立案;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需要補充材料的,在補充材料后7日內(nèi)決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從補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級人民法院轉(zhuǎn)交下級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從受訴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的次日起算。
2、訴前財產(chǎn)保全時間
法院應在48小時內(nèi)作出裁定,裁定保全的,應立即執(zhí)行(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應該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內(nèi)起訴。
3、申請證據(jù)保全時間
當事人依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jù),不得遲于舉證期限屆滿前7日。
法院通知當事人開庭的時間
訴訟法規(guī)定是在開庭前3天通知。
4、被告答辯狀的時間
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nèi)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
被告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15日內(nèi)提出答辯狀。注意: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被告提出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會在收到之日起5日內(nèi)將答辯狀副本發(fā)送給原告。
5、當事人舉證時間
舉證期限可以由當事人協(xié)商,并經(jīng)人民法院準許。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jù)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于10日。舉證期限屆滿后,當事人對已經(jīng)提供的證據(jù),申請?zhí)峁┓瘩g證據(jù)或者對證據(jù)來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進行補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確定舉證期限,該期限不受前款規(guī)定的限制。簡易程序法院指定可以少于30日,當事人協(xié)商不超過15日。從收到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次日計算。
6、申請證人出庭時間
應在舉證期限屆滿前10日提出。
法院審結案件所需時間
簡易程序案件:3個月;
一審普通程序案件:6個月;
上訴案件:3個月;
特別程序:30天內(nèi);公告期滿后30天內(nèi);
再審案件:3個月內(nèi)。
三種情況不計入審限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guī)定,下列事項耽誤的期間不計入審限:
1、公告期間,即從法院在報紙上正式發(fā)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滿的時間。
2、鑒定期間,即從當事人提出書面鑒定申請至鑒定機構出具正式的鑒定結論之間的時間。
3、處理管轄問題的期間,即從當事人提出書面管轄異議至二審法院就管轄問題作出終審裁定書的時間以及處理人民法院之間的管轄爭議的期間。
7、法院判送達判決書的時間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10日內(nèi)發(fā)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fā)給判決書。
8、上訴的時間
對判決不服,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及時上訴,對判決不服上訴期為15天,對裁定不服的上訴期為10天,在判決和裁定的最后一部分內(nèi)容中會有相應的提示。從領取相應文書的次日起算。
9、二審的時間
對判決上訴,審理期限為3個月,經(jīng)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3個月。
對裁定的上訴,審理期限為30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審限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一個案子最慢多久結案
一、民事訴訟最慢多久結案?
民事訴訟最慢6個月結案,一般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結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qū)徖淼陌讣瑧斣诹钢掌鹆鶄€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qū)徖戆讣瑧斣诹钢掌鹑齻€月內(nèi)審結。
二、立案時間是什么?
符合立案條件的,登記立案;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需要補充材料的,在補充材料后7日內(nèi)決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從補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級人民法院轉(zhuǎn)交下級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從受訴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的次日起算。
《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其他期限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二審審限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作出終審裁定。
第二百零四條 審查申請和再審法庭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nèi)審查,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guī)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第二百零五條 申請再審期限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fā)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nèi)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guī)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nèi)提出。
在當代的社會,審理民事類型案件的時候,是有審理期限方面的限制性規(guī)定的,這主要還是為了維護普通老百姓的合法權益,防止拖延結案,一般是6個月的時間必須要審理完畢,這是普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