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兒媳有權繼承公婆、岳父母的遺產嗎
兒媳婦有權繼承公婆的財產嗎
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兒媳婦是沒有繼承權的,如果喪偶的兒媳或喪偶女婿,對公婆或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不僅對公婆或岳父母的遺產享有繼承權,而且法律規定其為第—順序繼承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兒媳和女婿可以繼承遺產嗎
法律主觀:
兒媳和女婿能繼承公婆或岳父岳母的遺產,前提是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此時兒媳和女婿屬于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其余情形下兒媳和女婿一般是不能繼承遺產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父母遺產兒媳有繼承權嗎
法律主觀:
1、 父母的遺產 兒媳不一定能繼承。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作為 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公婆的遺產。 2、在實踐中認定是否“盡了主要贍養義務”一般從以下二方面綜合考慮:對公婆或岳父母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者對公婆或岳父母在生活上提供了主要幫助;對公婆或岳父母盡贍養義務具有長期性、經常性。以上二個條件同時具備的,不論喪偶兒媳、喪偶女婿是否再婚,均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法律客觀: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適當的遺產。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兒媳女婿可以繼承遺產嗎
法律主觀:
女婿一般不能繼承遺產。但如果女婿在妻子過世之后,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作為岳父母的第一繼承人繼承遺產。或岳父母主要靠女婿扶養的,女婿可以適當分得遺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父母遺產兒媳婦有繼承權嗎
兒媳是一般沒有遺產繼承權的。但如果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應當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而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繼承權。并且,不管他們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繼承法定繼承的第一順位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繼承順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在遺囑繼承中,被繼承人訂立遺囑由兒媳繼承遺產的,兒媳就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的接受和放棄】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法定繼承人的范圍及繼承順序】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的繼承權】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兒媳和女婿不是法定繼承人,滿足第一,喪偶,第二,對于公婆或者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就可以成為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繼承權。
公婆的遺產兒媳有繼承權嗎
法律分析:1、兒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繼承人,一般不享有繼承權。2、根據《民法典》第1129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而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繼承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第1129條 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和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女婿也是法定繼承人。
兒媳可以繼承公婆的財產嗎
法律分析:
兒媳沒有權利繼承公婆的遺產。但是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經濟來源,或在勞務等方面給予了主要扶助的,應當認定其盡了主要贍養義務或主要扶養義務而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具有繼承權。并且,不管他們是否再婚,其子女可以代位繼承。
法定繼承人是指由法律直接規定繼承人的范圍、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的原則的一種繼承方式。
繼承權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是繼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夠無償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從根本上說,它是一種財產權利,但是又具有鮮明的身份特點,因此,它不同于一般的財產權或人身權。在繼承權受到侵害時,合法繼承人可行使繼承恢復請求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衍生問題:
公婆的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如果在離婚前,公婆都去世,且沒有指定財產只是給兒子一個人的,那就歸兒子夫妻共同所有,那離婚時就是共同財產。如果已經指定是給兒子一個人,那就是婚內的個人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