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當中的事實與理由如何寫(民事訴訟事實與理由怎么寫)
民事起訴書事實與理由怎么寫
法律分析:寫清楚起訴的原因,因為什么而起訴。當事人、時間、地點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事實與理由怎么寫范本
法律分析:寫明事實和理由,應敘述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別是要把引發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關鍵性事實客觀地交代清楚。還有何時入職、做什么工作、約定工資。應敘述的全面而又簡潔。
在起訴狀的寫作中,起訴狀的事實部分應該詳盡具體,有重點,理由部分應當論證嚴謹、合理合法,這是必然的。整篇起訴狀應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這一要求也是無需探討。法官對原告的陳述愈是相信就愈容易受到先入為主的影響。但這并不能對案件的結果起到決定性的作用,庭審中的質證、辯論才是關鍵。因此可以選擇對某些關鍵性的細節,可有意模糊處理,以便在庭審辯論中誘敵深入,使其自相矛盾,從而一舉擊倒對方。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狀事實與理由
法律分析:在起訴狀的寫作中,起訴狀的事實部分應該詳盡具體,有重點,理由部分應當論證嚴謹、合理合法,這是必然的。整篇起訴狀應以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這一要求也是無需探討。事實是指你的訴求的事實依據,是事情的實情,你可以簡單寫明,當然你的事實還需要是法律上的事實,即有證據證實的事實。理由是指你的訴求的法律依據,是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你可以列明也可以簡單說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起訴狀事實與理由怎么寫
一、事實:
(1)具體描述被告當事人的行為情況,如作出何種合同仲裁,實施何種侵權行為,做出何種應被訴訟行為等;
(2)被告當事人的行為是否抵觸法律,或者有責任未盡;
(3)相關的時間、地點、人物等信息。
二、理由:
(1)法律依據,具體描述依據哪些法律,以及立案的理由;
(2)具體的過錯行為,如何抵觸法律,有哪些違反合同或侵權行為;
(3)損害情況,描述具體的損害情況及賠償金額。
1.訴訟請求。要寫明請求法院解決什么問題,提出明確的具體要求。如請求離婚,有多項具體要求的,可以分項表述。如在離婚案件中有三項具體要求的,寫為:①請求判令原、被告離婚;②婚生子×××由原告撫養,由被告給付撫育費;③依法分割、債務依法承擔。
2.事實與理由。要擺事實,講明道理,引用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為訴訟請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據。擺事實,是要把雙方當事人的法律關系,發生糾紛的原因、經過和現狀,特別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實事求是地寫清楚。講道理,是要進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確責任,并援引有關法律條款和政策規定。在離婚案件,一般要寫明雙方何時結婚,婚前感情基礎如何,婚后感情變化情況,何時因何原因關系開始惡化,以致發展到破裂的地步等;說明請求準予離婚的理由,并引用有關條款;對離婚后的、等提出處理意見,便于法院依法審理。
3.證據及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負有舉證責任,要能夠舉出證明案情事實,支持自己訴訟主張的各種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等等。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復制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并應注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么樣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誰保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么問題等。
尾部寫明受訴法院名稱,附件除寫明起訴狀副本×份外,提交證據的,還要寫明證據的名稱和數量。最后由起訴人簽名蓋章,寫明起訴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事實和理由怎么寫
法律分析:事實是指你的訴求的事實依據,是事情的實情,你可以簡單寫明,當然你的事實還需要是法律上的事實,即有證據證實的事實。理由是指你的訴求的法律依據,是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你可以列明也可以簡單說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憲法為根據,結合我國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和實際情況制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民事案件,確認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制裁民事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教育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順利進行。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四條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進行民事訴訟,必須遵守本法。
第五條 外國人、無國籍人、外國企業和組織在人民法院起訴、應訴,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同等的訴訟權利義務。
外國法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加以限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對該國公民、企業和組織的民事訴訟權利,實行對等原則。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訴訟請求和訴訟理由怎么寫
訴訟請求:寫明當事人、案由和索賠的具體內容。
1、原被告的基本信息;
2、有明確的訴訟請求;
3、有事實和理由;
4、尾部應寫明起訴至某法院,最后原告簽字捺印或蓋章,寫明日期。
法院就訴訟請求進行審理判決,訴訟請求必須要明確表達清楚自想要達到的目的,想要實現什么樣的權利。例如財產侵權訴訟請求應寫明請求賠償的數額及費用明細并要求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訴訟事實和理由:陳述索賠的事實和理由。
民事起訴狀中事實和理由的寫作,是以準確的涵攝為前提,以時間為順序,用平鋪直敘的手法,陳清民事法律關系的記敘文寫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 人民法院收到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應當出具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或者復印件以及收到時間等,并由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第一百條 調解達成協議,人民法院應當制作調解書。調解書應當寫明訴訟請求、案件的事實和調解結果。
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送達雙方當事人。
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一條 民事起訴狀應當寫明以下4項內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實事和理由:在訴訟請求一項中,簡要寫明原告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解決的民事權益糾紛的具體要求是什么,分項逐一列出。要寫得明確、具體、如要求損害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要求與被告離婚、給付贍養費、繼承遺產等等。請求應合理,切實可行。在事實和理由部分,應實事求是地將糾紛的基本事實經過寫清楚。敘述事實時,要求用語文明,不要有謾罵性的、人身攻擊性的詞句,并盡可能列舉確鑿的證據。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如果原告持有相關證據,可連同訴狀一起提交法院;如果證據不在原告手中,原告應向法院提供證據的相關線索、證人的姓名和住所等以便于法院調查取證。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五十五條 判決書應當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判決書內容包括:
(一)案由、訴訟請求、爭議的事實和理由;
(二)判決認定的事實和理由、適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決結果和訴訟費用的負擔;
(四)上訴期間和上訴的法院。
判決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
民間借貸訴狀的事實和理由怎么寫
法律分析:民間借貸訴狀的事實和理由,應當如實填寫。因民間借貸而起訴,當事人要寫民事起訴狀的,應當如實填寫訴狀的事實和理由,在事實部分,主要是寫明民間借貸的具體內容,以及被告人應當償還欠款的事實;在理由部分,應當根據事實和證據,寫明被告應當償還欠款的理由,在引用法律依據時,應當引用正確、適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訴狀事實和理由怎么寫
法院的起訴事實和理由應該實事求是的寫。
起訴狀應當包括以下內容并按順序寫成:
1、原告的身份信息。原告是個人的,應當寫明原告方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原告方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另還需寫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聯系方式;
2、被告的身份信息。內容要求與原告的身份信息一致;
3、訴訟請求。訴訟請求涉及給付義務的,應當具有可執行性;
4、簡要陳述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