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重婚罪判幾年(事實婚姻重婚罪怎么判)
先事實婚姻后法律婚姻構成重婚罪
法律主觀:
事實婚姻是可以構成重婚罪的。若行為人有事實婚姻又與其他人結婚的,即構成重婚罪。根據《刑法》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 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條 刑罰的輕重,應當與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擔的刑事責任相適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最多判幾年
重婚罪最多判2年。
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構成重婚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屬于重婚的情形:
1、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
2、事實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重婚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后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后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無效婚姻:
1、重婚;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3、未到法定婚齡。
申請撤銷婚姻具體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銷婚姻申請的,人民法院審查后確屬應撤銷情形的,應當收繳雙方的結婚證書并將生效判決書寄送當地婚姻登記機關;
2、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撤銷婚姻申請的,應當出具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2)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
(3)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證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
綜上所述,重婚罪是指行為人違反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況下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所構成的犯罪。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國重婚罪判多少年
我國重婚罪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登記結婚的違法行為;夫妻一方的配偶權遭受損害,可以在婚內請求相關救濟的權利以及另一方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具體包括:比如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或者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但一方阻止醫治,那么另一方可以請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婚內遭受家庭暴力時,另一方可以采取相應的救濟方式;夫妻一方婚內出軌,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另一方可以采取留存對方出軌證據,追回對方贈與第三方的財物等措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及夫妻一方存在重婚行為時,應當受到相應懲罰,另一方享有請求救濟的權利。
重婚罪地的種類如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姻;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時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綜上所述,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一個人在同一時間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婚姻關系;構成重婚有兩類人,第一類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類人構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繼續保持婚姻關系,則屬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騙,則不構成重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新婚姻法重婚罪判幾年?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配偶的,與他人同居的,應當認定為重婚,依法予以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犯重婚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節較輕,可以免予處罰。如果情節較重,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可以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死刑。具體判決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而定。
前法律婚姻后事實婚姻會構成重婚罪嗎?
前法律婚姻后事實婚姻是會構成重婚罪的,事實婚姻一般就是以夫妻的名義生活在一起了,而對于此行為一般就會給予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具體的也要看實際的情況,這樣才能更好的辦理。
一、前法律婚姻后事實婚姻會構成重婚罪嗎?
是會構成重婚罪的,但在具備事實婚姻的前提下再次登記結婚構成重婚罪。
理由如下: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據此,重婚應當包括兩種情形:
1、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他人結婚。
從客體上講,重婚罪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從客觀方面講,即行為人有重婚的行為。
在主體上,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要包括兩種:有配偶的人和沒有配偶的人。在主觀方面,重婚罪只能是直接故意,如果行為人不知道他人已經結婚,則不宜認定為重婚罪。
二、重婚罪的犯罪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后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的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綜合上面所說的,重婚的行為只要有構成的要件必定就會承在有重婚的事實,而對于事實的婚姻就是屬于雙方在依法的同居,并且前還有法律婚姻的情況下,這種就完全違反了我國的刑法,從而就要承擔刑法的責任,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依據的。
重婚罪幾年就不能告了
一、重婚罪幾年就不能告
1、重婚罪5年就不能告了。重婚罪的有效起訴時間是五年,并且應當是從行為發生之日起開始計算。自重婚罪的犯罪行為起,5年內都可以將收集到的相關證據提交法院,向法院起訴。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
【追訴時效期限】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法律上重婚罪怎樣認定
法律上重婚罪的認定標準是以下:
1、當事人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
3、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4、當事人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重婚罪被判兩年之后,出獄以后會判和前者離婚嗎。不離婚會發生什么
您好,根據您的提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姻)。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刑法》分則條文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二段婚姻是無效的。前一段婚姻,在無其他法定無效情形下,是有效存在的,并不會因被判重婚罪而自動離婚,出獄以后,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的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重婚是法院準予離婚的法定情形,因此在出獄后,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因重婚罪的事由而判決離婚。若雙方均不想要離婚,則婚姻關系繼續。
判定重婚罪的依據有哪些?
判定重婚罪的依據,一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復》(1958.1.27)規定: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與第三者建立夫妻關系,即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舉行結婚儀式,這就構成重婚罪,即便沒有舉行結婚儀式,但兩人是以夫妻關系同居的,也構成重婚罪。
據媒體報道,在上海,90后女子柯某與00后男子蕭某相識。柯某比蕭某大10歲,二人一見如故,經常相約外出、吃飯逛街。但柯某于2012年已結婚,并育有兩名子女。一天,柯某丈夫在街上撞見二人,當即雷霆大怒,強行將柯某帶回老家。因柯某厭煩老家生活,且對蕭某倍加思念最終選擇離家出走,返回上海。柯某自認為與丈夫分居就代表離婚,回到上海后找到蕭某與其同居,后生下一子。柯某丈夫得知后報警,經審查,柯某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8月19日,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
我和身邊的小伙伴們看到此則報道后,了解到媒體報道的這位90后女子柯某由于不懂法,在還沒有結束前段婚姻關系前提下,卻與00 后男友蕭某同居生子,最終被法院判重婚罪,并被判處其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實在是得不償失。
在我國,結婚與離婚均受法律保護。媒體報道的這位90后女子柯某,雖然厭煩老家生活,與其丈夫感情不和睦,但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關系是受法律保護的。柯某自認為與丈夫分居,就是事實上的分居關系,與00 后男友蕭某同居并生子,從而觸犯法律并受到處罰,其實這是不懂法的必然結果。其實,柯某行為形成重婚罪,是有事實依據的,即其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男友同居生子,已經構成另一種夫妻關系。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依據相關的司法解釋,重婚主要有以下有兩種情況: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二是事實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以上媒體報道中,柯某重婚行為屬于第二種情況,即事實上的重婚。
小伙伴們知道,重婚不僅違法,也將給家庭和社會帶來極大危害。首先,從道德來講,重婚是一種極不道德的行為,是對自己和家人不負責任的表現,更是對別人和家庭的破壞,理應受到良心和道德的譴責;其次,從家庭來講,重婚至少破壞了兩個家庭,對子女的傷害尤為嚴重。重婚將至少破壞兩個家庭,將導致家庭解體,對于家庭成員來說,會反目成仇,而對于子女來好,重婚所帶來的陰影,在其成長的很長一段時間,都將難以緩釋;再次,從對社會危害程度來講,重婚對社會的危害非常大,它破壞了國家一夫一妻制婚姻關系,是對法律的挑戰,進而危害社會安定環境。我有位大學同學,大學畢業后,進入某上市公司工作,幾年時間,事業干得風生水起后,有些把握不住,與單位一位女下屬日久生情,而且也是婚外生子。妻子知道后,到單位大鬧,又到法院起訴,這位同學落得被單位開除、婚姻解體,并被法院判了一年半,真是得不償失,落得害了自己、毀了家庭,還壞了名聲。
俗話說,違法必究。重婚是違法行為,與國家一夫一妻制婚姻制度相悖,將嚴重危害現實婚姻、家庭與社會穩定。我認為,小伙伴們在婚姻關系處理上,要用心經營婚姻;同時,在婚姻存續期間,要依法、依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遠離重婚,否則將會受到法律追究與嚴懲。
一個男人同時和兩個女人構成了事實婚姻,并且兩個女人相互愿意,和男人共同生活,請問這有沒有構成重婚...
構成重婚罪!這個是法律規定的,不以當事人的意識表示為基礎!
但這種情況在國內是司空見慣了,只要2個女的不去起訴或者舉報,一般也沒人來管。
根據刑法第258條規定,犯重婚罪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