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他人和毆打他人有什么區別(毆打他人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區別)
故意傷害和毆打他人的區別
故意傷害和毆打他人的區別,具體如下:
1、兩者的行為方式不同,故意傷害行為概念的外延大于毆打他人行為概念的外延;毆打他人的行為方式主要是拳打腳踢、光等;
2、兩者的客觀方面表現不同,毆打他人的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毆打他人的方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故意傷害的行為在客觀方面表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
故意傷害罪構成要件是什么
1、客體要件,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
2、客觀要件,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3、主體要件,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其中,已滿14周歲末滿16周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4、主觀要件,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故意傷害和毆打他人的區別
故意傷害和毆打他人的區別內容如下:
1、行為方式不同;
2、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3、傷害程度不同;
4、觀表現形式上略有不同;
5、行為人主觀目的不同。毆打他人,是指行為人公然實施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打人行為,一般采用拳打腳踢等暴力方式,多以徒手為主,很少借助外物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毆打他人。故意傷害,是指一般借助外物以非暴力方式傷害他人身體,除了拳打腳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毆打外,以其他方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都屬于故意傷害。如用機械撞擊、電擊、用銳器刺扎、用開水燙、使用放射性物質以及用牙咬、用手撓等等,必須是以外力直接作用于他人身體組織和器官,致使他人身體組織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功能受到破壞。無論是毆打他人還是故意傷害他人都是非常不正確的行為,也對社會治安造成非常嚴重的危害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故意傷害輕微傷構成刑事犯罪嗎
輕微傷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中的傷害,并不包括輕微傷害在內,在一般情況下,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傷是輕傷還是輕微傷,決定了對人應否追究刑事責任,應否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對明顯不構成輕傷、不需要傷情鑒定以及損毀財物價值不大,不需要進行價值認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對需要傷情鑒定或者價值認定的治安案件,應當在傷情鑒定文書和價值認定結論出具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調解。
故意傷害和毆打他人的區別
故意傷害和毆打他人的區別如下:
1、兩者的行為方式不同。故意傷害行為概念的外延大于毆打他人行為概念的外延。毆打他人的行為方式主要是拳打腳踢、扇耳光等;而故意傷害的行為方式還包括使用器械對人體進行傷害,如使用石頭、棍棒、刀斧等器械傷人,驅使動物傷人,使用有毒、有害的氣體或液體傷人、電擊傷人等;
2、兩者的客觀方面表現不同。毆打他人的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毆打他人的方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故意傷害的行為在客觀方面表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
3、兩者的傷害程度不同。毆打他人不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為主要目的,一般只是造成他人身體皮肉的暫時疼痛,并不一定造成人體傷害后果。而故意傷害主觀上是以傷害他人身體為主要目的,行為的后果是對人體造成一定的傷害;
4、兩者在主觀表現形式上略有不同。在主觀要件上,兩者都是故意,但毆打他人一般是在各類糾紛中一時沖動、臨時起意,對他人進行毆打;故意傷害一般在實施傷害行為之前有預謀、有準備,如選擇作案時機、準備作案工具等。這點的區別并不是絕對的,也有的故意傷害行為是臨時起意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毆打他人和故意傷害的區別
我們知道,毆打他人,是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的,會受到行政處罰。而故意傷害是屬于刑事犯罪。那么,毆打他人和故意傷害的區別有哪些呢?今天,我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毆打他人和故意傷害的區別
——兩者的行為方式不同。故意傷害行為概念的外延大于毆打他人行為概念的外延。毆打他人的行為方式主要是拳打腳踢、扇耳光等;而故意傷害的行為方式還包括使用器械對人體進行傷害,如使用石頭、棍棒、刀斧等器械傷人,驅使動物傷人,使用有毒、有害的氣體或液體傷人、電擊傷人等。
——兩者的客觀方面表現不同。毆打他人的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毆打他人的方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實施了毆打他人的行為,不論其是否造成被害人受傷,即可以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毆打他人的行為方式、行為地點和傷情輕重等,應當作為從輕或者從重處罰的情節予以考慮。故意傷害的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是指以毆打以外的其他方式故意傷害他人的行為,如使用機械撞擊、電擊或以放射性物質、激光等方法實施傷害。不論采取什么樣的手段,都必須是以外力直接作用于他人的身體組織和器官,致使他人身體組織的完整和器官的正常功能受到破壞。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第1款的規定,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故意實施了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不論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傷,即應當予以治安管理處罰。
——兩者的傷害程度不同。毆打他人不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為主要目的,一般只是造成他人身體皮肉的暫時疼痛,并不一定造成人體傷害后果。而故意傷害主觀上是以傷害他人身體為主要目的,行為的后果是對人體造成一定的傷害。
——兩者在主觀表現形式上略有不同。在主觀要件上,兩者都是故意,但毆打他人一般是在各類糾紛中一時沖動、臨時起意,對他人進行毆打;故意傷害一般在實施傷害行為之前有預謀、有準備,如選擇作案時機、準備作案工具等。這點的區別并不是絕對的,也有的故意傷害行為是臨時起意的。
——行為人主觀目的不同。毆打他人行為主觀上不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為目的,一般只造成他人身體暫時的疼痛,不一定造成被侵害人身體的實際損害,意在“打一頓出氣”;而故意傷害行為主觀上則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為直接目的,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可能性較大,意在“使他人身體受傷”。
故意傷害和毆打他人的區別
【法律分析】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_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毆打和故意傷害的區別
一般毆打行為只是給他人造成暫時性的肉體疼痛,或使他人神經受到輕微刺激,但沒有破壞他人人體組織的完整性和人體器官的正常機能,故不構成犯罪。兩者的行為方式不同。故意傷害行為概念的外延大于毆打他人行為概念的外延。毆打他人的行為方式主要是拳打腳踢、扇耳光等。兩者的客觀方面表現不同。毆打他人的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毆打他人的方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故意傷害的行為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為。兩者的傷害程度不同。毆打他人不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為主要目的,一般只是造成他人身體皮肉的暫時疼痛,并不一定造成人體傷害后果。而故意傷害主觀上是以傷害他人身體為主要目的,行為的后果是對人體造成一定的傷害。兩者在主觀表現形式上略有不同。在主觀要件上,兩者都是故意,但毆打他人一般是在各類糾紛中一時沖動、臨時起意,對他人進行毆打;故意傷害一般在實施傷害行為之前有預謀、有準備。
拓展資料:行為人主觀目的不同。毆打他人行為主觀上不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為目的,一般只造成他人身體暫時的疼痛,不一定造成被侵害人身體的實際損害,意在“打一頓出氣”;而故意傷害行為主觀上則以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為直接目的,造成他人身體傷害的可能性較大,意在“使他人身體受傷。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行政案件故意傷害和毆打他人的區別
法律主觀:
同樣,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只要有證據證明行為人故意實施了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不論其是否造成被侵害人受傷,即應當予以 治安管理處罰 。如果是辱罵他人,致使他人受到精神創傷,雖然也影響到他人的身體健康,但由于行為人沒有以外力作用于他人的身體組織和器官,所以對此類行為不能依照本條規定處罰。為此,毆打他人與故意傷害的區別可以這樣理解:拳打腳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毆打他人未造成他人身體的完整性或身體機能受到損害的行為,可認定為毆打他人;以其他方式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認定為故意傷害。要注意的是,辦案實際中的案情紛繁復雜,能做到準確區分的前提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毆打他人和故意傷害的判定
法律分析:毆打他人和故意傷害的區別:兩者的行為方式不同。故意傷害行為概念的外延大于毆打他人行為概念的外延。毆打他人的行為方式主要是拳打腳踢、扇耳光等;而故意傷害的行為方式還包括使用器械對人體進行傷害,如使用石頭、棍棒、刀斧等器械傷人,驅使動物傷人,使用有毒、有害的氣體或液體傷人、電擊傷人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未經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的器官,或者強迫、欺騙他人捐獻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違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違反國家規定,違背其近親屬意愿摘取其尸體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毆打他人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區別
法律分析:1.行為方式不同;
2.客觀方面表現不同;
3.傷害程度不同;
4.目的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