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失致人死亡罪有諒解書(過失致人死亡罪有諒解書能判緩刑么)
過失致人死亡諒解書有用么
法律分析:過失致人死亡諒解書有用。諒解書的目的和作用是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時,可以(而不是必須)做從輕考慮,但是無論如何都沒有免除刑罰的效果,故檢察機關仍然會繼續追究對方刑事責任。過失致人死亡罪屬于當事人依法可以和解的公訴案件。經過和解,獲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的,可以獲得從寬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過失致人死亡取得諒解一般判多久
法律分析:最多判七年,如果取得諒解書,情節又不是很嚴重,可能判處緩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因逃逸致人死亡得到死者諒解書能不能判緩刑
法律主觀:
交通肇事因 逃逸致人死亡 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是沒有緩刑機會的,緩刑只實用于在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是沒有機會判緩刑的。但是己取得被害人或受害人家屬諒解書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法發[2013]14號) 9.對于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并取得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賠償數額、賠償能力以及認罪、悔罪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積極賠償但沒有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盡管沒有賠償,但取得諒解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其中搶劫、強奸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的應從嚴掌握?!缎谭ā返谝话偃龡l【 交通肇事罪 丶 危險駕駛罪 】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 駕駛機動車 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 醉酒駕駛機動車 的,處拘役,并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自首是法定減刑情節?!缎谭ā返?7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法律客觀:
《 刑法 》第72條,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諒解書如何判刑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諒解書如何判刑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諒解書,可以減輕處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有什么
1、交通肇事罪的客體。是指所保護的重大交通運輸安全。因為只有交通肇事并產生重大后果的,才構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僅僅是交通肇事而沒有造成重大后果的不構成交通肇事罪,同樣也不是所保護的社會關系,不能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客體;
2、交通肇事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3、交通肇事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實踐中主要是從事交通運輸的人員。對于未滿16周歲,已滿14周歲的人駕駛機動車肇事,并造成重大事故的案件中是否成立交通肇事罪;
4、交通肇事罪的主觀方面是過失。既成立疏忽大意的過失,也成立過于自信的過失。交通肇事罪所強調的過失是指,行為人對于發生事故的嚴重后果的心理態度而言,至于對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規定的注意義務,則既可能是明知故犯,也可以是過失,不影響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于其行為所造成的嚴重后果,持一種故意的心理態度,那么該行為應當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以及其他相關犯罪論處,不構成交通肇事罪。
過失殺人得到對方諒解書會判幾年
三年以下。過失殺人是指非故意或預謀的殺人、由于疏忽造成的殺人,是指由于普通過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為??腕w是他人的生命權利。客觀方面表現為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只有發生了過失致人死亡的結果才構成本罪。主觀方面,是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
法律分析
構成過失殺人罪的,需具備三個要素:1、客觀上必須發生致他人死亡的實際后果,這是本罪成立的前提。2、行為人必須實施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3、從行為人的過失行為與被害人死亡的結果之間必須具有間接的因果關系,即被害人死亡是由于行為人的行為造成的。這里死亡包括當場死亡和因傷勢過重或者當時沒有救活的條件經搶救而死亡,否則行為人不應承擔過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責任。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生命權。生命權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維持安全利益為內容的人格權。其神圣不可侵犯,已為憲法所肯同,理應由其子法貫徹。剝奪他人生命權的行為,無論是故意,還是過失,均具有社會危害性,應受刑法打擊。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自然人不能成為本罪主體。過失致人死亡罪是指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致人死亡和過于自信的過失致人死亡。對此,因為不同類型的過失導致的,可以在量刑方面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