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導致小三懷孕要負法律責任嗎(婚外情小三要負法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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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出軌小三懷孕了有法律責任嗎
法律分析:有的,如果不懷孕,沒有證據很麻煩,如果懷孕了,就是重婚罪,雖然沒有結婚證,但是有事實婚姻,也是重婚罪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男人出軌小三懷孕了有法律責任嗎
一、已婚男人出軌小三懷孕犯法嗎
小三懷孕大多構成事實重婚。
事實重婚行為構成重婚罪(簡稱事實重婚),即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群眾公認的重婚形式。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年國務院《婚姻登記管理條例》頒布施行后作出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由于重婚對社會造成的危害較大,影響家庭穩定,導致大量家庭破裂、解體,引發其他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而家庭的不幸,又常常會引發青少年走向犯罪,因此應當放寬重婚罪的構成條件,加大打擊力度,一般認為除構成法律重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視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亦可認定為重婚罪:
(1)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且實際同居的;
(2)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以夫妻相稱并共同生活三個月以上的;
(3)有配偶的人雖沒有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有較穩定同居關系且生兒育女的;
(4)有配偶的人與他人雖未夫妻相稱,但有穩定的同居關系,在相對固定的住所且共同生活6個月以上的;
(5)周圍群眾公認是夫妻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事實上的重婚,包括三種情況
(一)前一個婚姻是經過合法婚姻登記的(簡稱法律婚),而后一個是事實婚姻即雖未與他人登記結婚,但卻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周圍群眾也認為是夫妻的(簡稱事實婚);
(二)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后一個是法律婚;
(三)前一個是事實婚,后一個也是事實婚;
上述三種情況都有可能構成事實上的重婚。需要注意的是,我國現階段是有條件的承認事實婚姻的效力,即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周圍群眾也認為是夫妻的,但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的,按事實婚姻處理;在1994年2月1日之后,不再承認事實婚姻的效力。
小三懷孕犯法嗎新婚姻法
法律分析:小孩受保護。婚外情任何時候都不會受法律保護,但孩子受法律保護,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有同等的權利,孩子可以要求生父、生母支付撫養費、履行撫養義務,也有權繼承生父或生母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一千零四十四條 收養應當遵循最有利于被收養人的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
第一千零四十五條 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和姻親。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女人婚內出軌懷孕負什么法律責任
女人婚內出軌懷孕根據情況而異具體如下:
1、法律沒有將出軌懷孕的行為規定為違法犯罪的行為,出軌方不會因此而受到處罰,最多只會受到法律上的譴責;
2、如果出軌方的出軌行為是在外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或者是在外人與他人登記結婚,那么出軌方就會因構成重婚罪而觸犯刑法,法院會對其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4、法律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婚內出軌懷孕,是因偶然一次婚內出軌行為而導致懷孕的,不觸犯法律,不犯法。但如果出軌方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則涉嫌構成重婚罪,是違法行為。如因出軌起訴離婚的,可要求對方承擔過錯賠償責任。在原告堅持離婚的情況下,法院通常也會判決離婚。因出軌導致離婚的,原則上不影響共同財產的分割。
綜上所述,總而言之婚內出軌懷孕一般不構成犯罪,雙方可以協商離婚或者起訴離婚,原則上平分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出軌方的出軌行為構成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法院在判決財產分割時會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在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予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