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買房男方父母出首付離婚怎么分(婚后買房男方父母出首付離婚怎么分沒說贈予一方)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購房,月供由夫妻雙方支付,離婚后如何分配房產
您好,該房產無論登記在男女方誰的名下,因為屬于婚后購房,一般情況下該房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父母出資部分視為對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離婚分割時,還會參考雙方貢獻大小、結婚年限長短、雙方過錯問題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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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1062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29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
結婚后男方父母付首付,離婚后怎么分割
法律主觀:
男方父母付首付的房子在離婚后按如下方式處理:一般由當事人通過協議分割,不能達成協議的,若為雙方共同還貸,法院可以判決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若為男方個人財產還貸,則離婚時除另有約定外,一般不分割。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后父母給的首付離婚怎么辦
法律分析:婚后購房,父母出資,房產證男方名字。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那么可以視為個人財產。貸款由夫妻償還,屬于你們夫妻共同財產。房產升值部分屬于共有財產。婚后購房,父母出資,房產證夫妻共有。只要你有首付款的證據是父母出資的,屬于借貸關系,屬于你們夫妻的共同債務。債務你們平分。房產貸款你們平分,房產升值你們平分。如果提供不了首付的證據,房產全部為夫妻共有,所以財產全部均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婚后買房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錢,財產怎么分
法律分析:婚后買房首付是男方父母出的錢,在原則上該房產應當是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因為男方父母并不是全資購買該房產,所以不可以視為只是對男方的贈與,不可以認定為男方的個人財產。夫妻雙方準備離婚時,男方父母是可以提交支付首付的相關憑證,按照當時的房價比例讓其進行歸還,包括房產升值部分的數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婚后男方父母首付買房離婚怎么分
婚后買房男方父母出首付的,男方父母未注明是對男方個人贈與的,視為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贈與。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原則分割房產。雙方可以協商如何分割房子。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房屋的價值和歸屬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情況處理: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評估機構按照市場價格對房屋進行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3、雙方均未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或者變賣房屋,并分割收益。父母明確給一方的,屬于一方所得的贈與,屬于個人財產,離婚后不可分割。雙方共同償還貸款及相應的房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產權登記一方應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離婚時能多分嗎
法律分析:男方父母付首付的房子在離婚后的分割方式:婚后取得所有權,登記一方名下,且婚后共同還貸的,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應當判歸登記方。如果婚前取得所有權的,認定為夫妻個人財產,另有約定的除外。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房子婚后男方父母出錢買的離婚怎么辦
婚后男方父母出錢買房,離婚后分割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婚后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這種情況下,只能視為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考慮現實情況,此種情況,有著贈與夫妻雙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后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這種情況在實踐中也較為常見,而且爭議最多。我國婚姻法對此種情況規定,購買的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享有房子的所有權,即分割房屋時應該考慮父母的出資額進行分割。
婚后父母出錢買房,離婚分割方式如下:
1、婚后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 這種情況下,只能視為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 此種情況,有著贈與夫妻雙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婚后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 此種情況,在離婚房產分割時,應該考慮父母的出資額進行分割。
4、婚后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 婚后由父母雙方出資買房,且登記在雙方名下的,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除非,雙方針對房產另外有約定。
5、婚后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房產怎么分割 此種情形,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父母的子女,離婚房產分割時,房產應認定夫妻共同財產。
婚后男方借的錢是夫妻共同債務嗎:
婚后男方借的錢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滿足如下情形才算共同債務:
1.該債務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
2.該債務為夫妻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
3.結婚后男方借的錢屬于共同債務的其他情形。
第一種情形:結婚后雙方父母均出資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雙方子女名下的,如無相反約定,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由夫妻雙方共同共有,離婚時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第二種情形:結婚后雙方父母均出資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認定為各自父母對各自子女的贈與,夫妻按各自父母出資額按份共有,離婚時若雙方不能協商的,共有的房產可以分割并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房產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婚后男方父母首付買房登記的夫妻共同共有,這種離婚了怎么分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及相關司法解釋等規定,夫妻共 同共有產權的財產應當按照共同 取得、共同管理和共同使用的原 則進行分配。 對于情況描述中的房產,如男方 父母在婚后出資買房,并通過婚 姻法律程序登記為夫妻共同共 有,離婚時應當依據以下原則進 行判斷:
1.首先,男方父母首付購房的部分 屬于確鑿共同財產,應該平分給 夫妻雙方,按照二者投資款的比 例分配房貸負擔。
2.其次,若該房屋非常適合夫妻 住宿,而原本夫妻無住房或無法 用自有資金購房,則可以視為屬 于家庭共同財產。
3.最后,若婚姻中存在特定原因 導致房屋未能作為家庭共同財 產,則需依據雙方婚前財產等因 素進行公正分配。
在分配過程中,應當綜合考慮雙 方實際貢獻和需要,以協商和談 判的方式達成公平、合理的協 議。如果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協 議,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分 割。
婚后父母雙方出資首付離婚后怎么判
法律主觀:
一、婚后父母出資首付 買房 離婚 怎么分配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除非有 證據 證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 離婚房產分割 時,一般認定為 夫妻共同財產 。 二、相關 法律知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 買賣合同 ,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 銀行貸款 ,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 不動產登記 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 個人債務 。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第二十一條: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 房屋所有權 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第二十二條:當事人 結婚 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因此,當事人結婚前,一方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綜上所述,如果婚后由父母出資首付買房的,那么除非父母明確表明贈與夫妻倆的,那么這部分應該為個人財產,在離婚時應當明確提出,并另外分配,而還款是雙方承擔的,那么這部分屬于 共同財產 ,應當平均分配。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的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