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公司不發工資可以仲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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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假公司不發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律師解析
休產假公司部不發工資的,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也可以依法申請勞動仲裁處理,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服,還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
法律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單位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發放生育津貼;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職工原工資標準支付產假工資。
法律依據
《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
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公司不按時發工資,勞動者可以提出那些仲裁及相關法律依據
法律主觀:
公司不按時發工資的,勞動者能夠去申請勞動仲裁。關于拖欠勞動報酬的爭議,在勞動仲裁委的受理范圍之內,因此勞動者可準備好仲裁申請書和證據材料,依法去提請勞動仲裁。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休產假期間公司不給發工資怎么辦
法律分析:產假不給工資,可以通過調解、仲裁的方式解決糾紛。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提起訴訟。根據《勞動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勞動法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調解原則適用于仲裁和訴訟程序。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不發產假工資,勞動仲裁有用嗎
公司在女職工產假期間不發放工資是不合法的。產假期間公司不發工資,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第12條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向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或者當地勞動部門提出申訴。受理申訴的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訴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女職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二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應該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年之內。如果對勞動行政部門處理決定或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公司到月底了還不發工資可以勞動仲裁嗎
法律主觀:
用人單位不支付工資,勞動者可以 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 仲裁委員會 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相關法律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一年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 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否則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基本程序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 仲裁申請書 ,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無正當理由 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 有法律效力 ;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 勞動爭議案件 ,應當自 勞動仲裁委員會 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在休產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如可以需提供哪些材料
可以!法律法規依據見下:
一:符合仲裁范圍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二條第五項明確規定,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可以依法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裁定仲裁。
二:產假期間可以主張津貼或工資的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三: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材料
(1)仲裁申請表(2)申訴書(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4)被訴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5)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勞動合同或其它可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明(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