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離婚(夫妻一方玩失蹤怎么起訴離婚)
夫妻一方不在家怎樣辦離婚,我不在家怎樣起訴離婚
提起夫妻一方不在家怎樣辦離婚,大家都知道,有人問我不在家怎樣起訴離婚,另外,還有人想問男方不在家怎樣離婚手續?你知道這是怎么回事?其實夫妻離婚有一方不在家可以嗎?下面就一起來看看我不在家怎樣起訴離婚,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夫妻一方不在家怎樣辦離婚
1、夫妻一方不在家怎樣辦離婚:我不在家怎樣起訴離婚
起訴離婚一方不在家怎么辦?男方不在家怎么去辦離婚手續。
1、一方失蹤的情況
根據我國規定,夫妻一方失蹤,另一方可以通過以下兩種方式解決:本人不去怎樣才能辦出離婚證。
(一)直接向提起離婚訴訟。根據適用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有一方不在家可以離婚嗎。
同時,《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明確指出:“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也就是說,將訴訟文書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無論被告看到與否,均視為送達,在規定的時間內,被告不出庭、不應訴的,即可缺席審理,缺席判決。
(二)可以對下落不明的人申請宣告失蹤或申請宣告死亡以達到解除婚姻關系的目的。我國《民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2年的,利害關系人可以向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受理宣告失蹤案件后,應當發出尋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滿仍無音訊的,將作出宣告失蹤的判決。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為失蹤人后,另一方再向提起離婚訴訟,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找不到對方,通過上述兩種途徑都能達到離婚的目的,但是在財產分面產生的后果有所不同。缺席判決離婚的,會依據《婚姻法》規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最常見的就是平均分配夫妻共同財產;宣告失蹤的后果是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管。
2、一方不出庭的情況離婚男方不在家怎么辦。
通常情況下,離婚案件必須調解,一方不到庭,一般要慎重對待,一般不宜作出缺席判決,但對公告送達的案件除外。另外,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提交書面意見。”
由此可見,對于缺席判決的態度是非常慎重的,僅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可以適用缺席審理:一種是通過公告方式送達文書的,另一種是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庭但提交書面答辯意見的。
一般情況下被告是可以不出庭的,但離婚案件除外,屬特殊情況下必須到庭的情形。《民事訴訟法》百條規定“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但該規定對哪些情況下被告必須到庭并沒有詳細說明,實踐中,采取拘傳措施是非常罕見的。
因此離婚訴訟中,被告即使委托了訴訟人,原則上也是應當出庭的,如是規定,主要是因為離婚訴訟直接涉及當事人人身關系,具有與其他案件不同的特點。如調解是處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而雙方是否能經調解和好,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不是訴訟人所能表達和決定的。在”離與不離”的問題上,只有當事人才能做出決定。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本人不在家可以申請離婚嗎。
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序包括當事人提交訴狀、證據;決定是否受理;調解;調解不成開庭審理;判決五個階段:
(一)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提出離婚訴訟請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提交相關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起草民事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遞交起訴狀、、結婚證和部分證據。一方不到場多久判離婚。
(二)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一方不到場可以離婚嗎。
1、立案:在收到離婚訴訟后,經,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辯狀: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
3、庭審前準備: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
4、通知當事人:應當更換不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5、保全: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產生兩個結果:
1、經調解和好:調解應當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達成和好協議的,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一方不在家怎么離婚。
2、經調解協議離婚:如果當時人經過調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離婚,那么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員署名,并加蓋。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效力一方不在家怎么申請離婚。
(四)調解不成法庭審理: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1、安排開庭時間: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2、通知到庭訴訟:在開庭三日前要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
3、開庭審理:會詢問當事人,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當事人要如實回答;詢問證人、鑒定人等等;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五)根據庭審情況判決
夫妻離婚有一方不在家可以嗎?
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根據庭審情況,會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離婚另一方不在怎么。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以上就是對起訴離婚一方不在家怎么辦的詳細介紹。其實,起訴離婚時,一方不在家的原因是比較多的。比如有些是因為外出打工,有些是因為失蹤,還有一些是因為一方不想出庭等。所以說,在合規定的條件下,即使說另一方不在的情況下,也是可以判決離婚的。本人不在場怎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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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失蹤后另一方可以上訴離婚嗎
夫妻一方失蹤后另一方可以起訴離婚。
對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訴到法院,不論下落不明人出走時間的長短,法院均應受理,按照普通程序進行審理;法律文書用公告方式送達。
對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關系的離婚訴訟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轄,如果原告的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轄。
法院公告送達后,被告仍未找到,就要缺席判決。但判決結果并不是一定要判決離婚,人民法院還要審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原告還應當向法院提交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如果一方(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蹤滿兩年的,人民法院會判決離婚;對于下落不明或失蹤未滿兩年,又沒有其它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人民法院會判決不準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配偶下落不明,可否起訴離
法律主觀:
配偶下落不明的,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一方下落不明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請下落不明人失蹤。一方被宣告失蹤后,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判決準予離婚。一方下落不明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四款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下落不明的離婚案件怎么判
法律分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二條規定,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起訴離婚嗎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起訴離婚,在離婚訴訟中,如果一方出現地址不清、下落不明等情況,法院會在相關報紙上進行公告,待公告期滿,無論當事人是否看到該公告內容,法律上均視為“已送達”。如果開庭時,被告未到庭,法院會缺席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要離婚的夫妻雙方有一方失蹤怎么辦
一、一方失蹤如何離婚
結合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一方失蹤的情況下可以有兩種離婚方式,分別是直接訴訟和申請宣告失蹤。
1、 直接訴訟離婚
近些年來,一方當事人提出離婚,但對方當事人因失蹤或下落不明不應訴、不出庭的訴訟日益多見,法院公告送達法律文書、以缺席判決方式審理此類案件的做法也越來越普遍。
其法律依據是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1條的相應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還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2條規定“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這意味著,已經進過調解的案件,之后被告下落不明的時候,如果另一方堅持想要離婚,而且不想離婚,不涉及離婚財產分割和孩子撫養問題時候,可以不向法院提起宣告失蹤的申請,直接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法院應當在受理判決后采用公告的方式將判決結果告知失蹤一方。
2、 申請宣告失蹤
依據《婚姻法》規定,離婚案件必須雙方同時到庭,因為調解是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必經程序,雙方不到場,調解是無法進行的。因此,如果一方不到庭,短期內另一方無法辦理離婚手續。但是,如果失蹤者下落不明滿2年,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可以向對方住所地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失蹤。宣告失蹤判決生效后,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的,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二、失蹤多久可以離婚
關于失蹤多久可以離婚這個問題,還是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1、 經過調解的離婚案件
對于已經經過調解的離婚案件,如果被告失蹤或者逃避訴訟不愿意參加訴訟,這時候離婚沒有時間限制。只要滿足以上所說的直接訴訟離婚的調解就可以通過訴訟直接離婚。
2、 宣告失蹤的離婚案件
通過宣告失蹤離婚的案件前提是申請宣告失蹤成功,因此失蹤多久可以離婚就取決于宣告失蹤的時間條件。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宣告失蹤應當是被申請人失蹤之日起滿2年,因此只有在被告失蹤滿2年起可以申請宣告失蹤,然后再起訴要求離婚。
以上就是對失蹤怎么離婚和失蹤多久可以離婚的回答,具體在訴訟過程中還會遇到許多事實和程序上的問題,這時候如果能夠得到專業律師的幫助將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婚后一方失蹤,另一方要求離婚的程序
民法典規定,法院宣告自然人失蹤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一般會準許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公民失蹤,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必須有公民下落不明滿2年的事實
所謂下落不明,是指公民最后離開自己住所或居所地后,去向不明,與任何人都無聯系,杳無音訊。認定公民下落不明的起算時間,應當從公民離開自己的最后住所地或居所地之日起,連續計算滿2年,中間不能間斷,如有間斷,應從最后一次出走或最后一次來信時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之日起計算;登報尋找失蹤人的,從登報之日起計算。
2、必須是與下落不明的公民有利害關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
利害關系人,是指與下落不明的公民有人身關系或者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人。包括失蹤公民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弟姐妹以及其他與之有民事權利義務關系(如債權債務關系)的人。
3、必須采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
申請書應寫明失蹤的事實、時間和申請人的請求、并附有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關于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書面證明。其他有關機關,是指公安機關以外的能夠證明該公民下落不明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