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被告不到場怎么判(起訴離婚被告不到場怎么判,判決書有嗎)



起訴離婚被告不到場怎么判(起訴離婚被告不到場怎么判,判決書有嗎)
起訴離婚被告不到場怎么判(起訴離婚被告不到場怎么判,判決書有嗎)
一:如果起訴離婚,另一方不出庭會法院會判決二人離婚嗎?
對于起訴離婚的案件是要求雙方都要出庭的,并且要聽取法院的判決結果的。如果在要開庭的時候,另一方卻一直不出現的話,第一次開庭可能不是那么順利,然后法院會給被告傳去傳票的,并且嚴格來說是無正當理由,是不能不到庭的,而且在開庭期間是不能無緣無故退庭或者是。未經允許退庭的。如果到下一次開庭之前還是缺席的話,在法律的條件下是可以進行缺席判決而離婚的。
二:如果在判決兩人離婚的時候,那么是原告不出現會有什么樣的后果呢?
如果是原告起訴離婚的話,在開庭當天如果沒有到達現場的話,是會被法庭進行傳票和告知的,在一定條件下原告是絕對不能缺席的,因為如果缺席的話就不能夠盡快有很好的使二人離婚的。并且如果原告不去的話是對本身是非常不利的,所以不正當理由是不能不去的。
三:所以在起訴離婚的時候,原告和被告是都一定要到庭的。
為了能夠更快更好的拿到離婚手續和離婚的判決結果,雙方人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或者以不正當的理由拒絕是不可以不去的。因為起訴了就要一定到場,聽覺法院的判決和結果,然后接受過好是自己以后的人生。如果不去的話就會對自己造成一定的損失,所以在一定條件下起訴離婚的時候,需要被告和原告都要同時到場。
法律分析:在離婚訴訟中,對于對方不到場的情況,法官會如何處理訴訟進程的問題需要看訴訟進行到哪個階段了。 如果是在離婚糾紛的第一次訴訟中第一次開庭,對方經過合理傳喚不到庭參加訴訟,那么法官可能會先休庭然后再擇期開庭,也有可能會缺席判決不準予離婚。那么如果是在休庭后第二次開庭,對方仍然不到庭參加訴訟,很大程度上法官就會直接缺席判決不準予離婚了。 我們說在離婚訴訟中認定夫妻感情破裂是判斷準予離婚的標準,如果一方不到庭參加訴訟,法官是不能夠做出這樣子的判斷的。同時如果是在第二次離婚訴訟的過程當中,對方仍然不到庭參加訴訟,法院也有可能會先休庭擇期開庭,也可能會直接缺席判決準予離婚。因為此時已經第二次訴訟離婚了,法官已經有理由相信,雙方之間的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了。
法律依據:《刑法》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