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在學校摔跤了誰負責(在學校宿舍摔跤誰負責)
孩子在學校摔傷要監護人承擔責任嗎
要的,根據我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盡到監護職責的,可以減輕其侵權責任。有財產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從本人財產中支付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監護人賠償。
學生在學校摔傷的負責主體是誰
學生在學校摔傷的負責主體如下:
1、如果學生在校外跟人單挑或者意外受傷的,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由打架雙方承擔責任,學校通常不負責;
2、如果是學生在校內跟人單挑或者意外受傷的,那么應該分兩種情況來看:
(1)十歲以下的學生在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受傷的,法律通常認定學校應當承擔責任。除非學校能拿出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已盡到管理職責;
(2)十歲到十八歲的學生在學校、培訓機構受傷的,學校通常不承擔則責任,除非學生的監護人可以拿出證據證明學校沒有盡到管理職責,此時,學校需要承擔一部責任。
定義務的情形主要包括:
1、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的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2、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者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未根據實際情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3、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及其他情形等12種情形。如果不履行負有教育、管理、保護職責的將要承擔傷害事故責任的過錯情形,都屬于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中規定學校在教育、教學活動和管理過程中應當加以預見和注意的方面。如果學校出現了上述情形,則可以據以認為學校在主觀上存在故意、疏忽大意或者過于自信的過錯,屬于學校責任事故,學校就應當承擔與其過借相適當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孩子在學校摔倒了學校要負責嗎
孩子在學校摔倒了學校要負責嗎如下: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于孩子在學校摔傷的情形,學校承擔多少責任是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進行確認的。對于學校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對于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承當相應的侵權責任,其具體承擔多少請以實際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二百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二百零一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
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管理職責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承擔補充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在學校摔跤了能找學校賠償嗎
學生在學校摔傷,學校應該賠償。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看是否學校有監督不力,施救不及時等情況。學生產生的一些意外摔倒了這個時候,學校方面一般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對于小學生而言這期間學校方面應該多些保護,或多或少都存在一定的失職。
1、小孩在學校被摔骨折的,應當由責任人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如果造成殘疾的,責任人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2、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未成年學生負有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職責,對在校期間的學生應嚴加管理,以防止發生學生打架斗毆等突發事件。日常教學活動中疏于管理,對學生受傷存在一定的過錯,應承擔與其過錯相適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如果孩子在學校被同學弄骨折,校方應承擔以下的責任:
1、監管責任:學校有責任對學生進行必要的監管和管理,防止學生發生傷害。因此,學校應該盡到必要的注意義務,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
2、保護責任:學校應該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例如加強安全教育,制定安全規章制度等。
3、賠償責任:如果孩子在學校受到傷害,校方應該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校方未能履行監管和保護責任,導致學生發生傷害,校方應該為學生承擔相應的醫療費用、誤工費等經濟損失。
4、教育責任:學校應該教育學生遵守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
如果孩子在學校受傷,家長應該及時與學校取得聯系,了解事件的經過,并盡快將孩子送到醫院進行治療。同時,家長可以要求學校提供事故調查報告,以及校方的賠償方案,如果不滿意可以與學校協商或者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
孩子在幼兒園摔跤了怎么辦?
根據《幼兒園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幼兒園應當負責幼兒的安全,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保護幼兒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在幼兒園里,幼兒是最需要保護的群體之一,幼兒園必須承擔起保護幼兒安全的責任。如果家長在幼兒園摔倒,幼兒園可能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具體來說,幼兒園需要對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進行識別和評估,并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解決。比如,在幼兒園內設置護欄、防護墊等安全設施,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等。如果幼兒園未能采取必要的措施,導致家長在幼兒園內摔倒,那么幼兒園可能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然而,具體的責任大小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家長自身存在一定的責任,比如沒有按照幼兒園的規定行動,那么幼兒園的責任可能會相應減輕。此外,根據不同的法律法規和地區規定,對于幼兒園的責任認定也可能存在差異。
因此,建議家長在發生類似事件后,與幼兒園進行溝通協商解決。雙方可以就責任大小、賠償標準等事項進行協商,以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如果無法達成協議,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尋求法律的支持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