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放包裹放到物業那,包裹丟了誰負責啊



快遞放包裹放到物業那,包裹丟了誰負責啊
快遞放包裹放到物業那,包裹丟了誰負責啊
法律分析:如果業主與物業在管理公約中約定物業有義務為業主代收快遞的,則物業簽收后有義務為業主妥善保管,不慎丟失的,物業應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沒有約定的,則物業沒有義務為業主簽收。但是如果簽收的,構成民法上的無因管理。根據有關法學理論,無因管理過程中如因過錯造成被管理人損害的,也應承擔賠償責任。因此,物業應根據自己的過錯程度對造成你的損失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七十九條 管理人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管理他人事務的,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因管理事務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務受到損失的,可以請求受益人給予適當補償。
管理事務不符合受益人真實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規定的權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實意思違反法律或者違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法律主觀:
快遞放物業丟失的責任承擔方式是:經簽收人同意將快遞放物業丟失是簽收人的責任;快遞公司未經簽收人同意擅自將快遞放物業丟失是快遞公司的責任;物業合同約定物業有代收快遞包裹義務的、物業進行有償管理的或存在重大過失的是物業公司的責任。
法律客觀: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條 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條 保管期內,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無償保管人證明自己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分析:追究責任時可以分為兩種情況:1、快遞公司責任:未經收件人同意,快遞員擅自將快遞交給小區物業簽收,由此出現快遞遺失的問題,快遞公司應當承擔全部責任。2、業主責任:收件人已經同意由小區物業簽收快遞,快遞公司沒有責任。
法律依據:《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
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于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于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這要根據行為的過錯與不當程度來推定責任。
1、如果你讓快遞員把物品放到物業,并要求其交給代管人,去取時丟了則可以找代管理人主張權益,快遞員有義務協助你找到代理人,找不到人則快遞員要承擔責任后果,找到了代管理人快遞員免責。
2、如果你只是讓其放在物業,沒有明確其交給一個代管理人,則屬于約定未明確,快遞沒有交給代管理人,在沒有代管理人時也沒有打電話向你告知沒有人,也沒有獲得你新的意見或建議,而是放在物業就走人了,物品丟失了這屬于快遞員的過錯與不當,快遞員要承擔不利法律后果,須賠償。
3、如果你打電括讓放在物業,快遞員發現物業沒有人,而告知你沒有人了,你還堅持讓其放在物業,則屬于你本人風險甘當(甘當風險)行為,如果丟失了,與快遞員有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