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未清償即注銷(公司債務未清償即注銷的規定)
公司債務沒有清償就注銷是否合法
公司在注銷前應該對債務進行清償,如果沒有清償債務時就注銷的,屬于違法的行為,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企業的原股東。
依法清算是公司注銷的前置程序,但是,仍然有很多公司在注銷過程中,根本不清算,或者以虛假的清算報告來注銷公司,更有甚者,明知公司存在未清償的債務且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黑名單的情況下;
清算義務人仍然以虛假的清算報告注銷公司,其違法清算行為的直接后果,就是導致公司債權人因債務清償主體消滅而無法主張債權;
其實質是濫用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了債權人合法利益,根據《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應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債務沒有清償可以注銷嗎
法律分析:公司債務沒有清償可以注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 第六十四條 企業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銷前,以該企業法人為當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銷的,以該企業法人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出資人為當事人。
公司未清償債務即注銷,股東應否擔責?
法律主觀:
企業注銷后,未清償債權債務的處理:如果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大于所欠債務,足以償還公司全部債務時,應當按照法定的順序向債權人清償債務。如果公司現有的財產和債權小于所欠債務,應當按照支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普通破產債權的順序處理債務。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公司還有債務未還清能注銷嗎
法律主觀:
能,因為是先 清算 債務 ,再注銷的。公司注銷前,是需要成立清算組,并遞交清算報告的,公司的 債權債務 是需要在清算時就處理的。注銷后原公司就不存在還有債權債務的問題了。在公司注銷清算的工作中, 公司清算 組首先催告 債權人 進行債權申報,同時要調查和清理公司的財產。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條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后,應當制定清算方案,并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的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后的剩余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間,公司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公司財產在未依照前款規定清償前,不得分配給股東。
公司注銷有債權債務沒有結清怎么辦
法律分析:企業注銷后未清償債權債務怎么處理
實踐中,債權人追討債務與企業注銷往往已經相隔一段時間,在追索債務的時候才發現承擔主體已經消亡。對于這種情況需要根據以下兩種情況分別進行處理了:
(一)第一種情況:企業未經過清算而將企業進行注銷
(1)債權人可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為被告主張債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19條及20條的相關規定,公司或依法進行清算,以虛假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的;或者公司未經過依法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故,公司債權人可以直接以自己名義向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提起訴訟進行維權。
(2)債權人可以要求工商登記管理部門恢復公司存續狀態,待公司重新恢復存續狀態后按照現行法律進行債務處理。
一般來說,公司登記機關審批一家公司注銷的審批文件時,必須看該文件中是否含有公司《清算報告》,因為種種原因,在未經過清算的情況下注銷公司的(除公司股東提交虛假清算報告之外),公司登記機關亦存在重要過錯。公司債權人作為具有相關利益的第三人,有權要求公司登記機關撤銷具體行政行為,恢復公司的存續狀態。若未變更,公司債權人有權提起行政訴訟。待公司重新恢復存續狀態后按照現行法律進行債務處理。
(二)第二種情況:股東或第三人在辦理公司注銷登記時作出公司債務承擔承諾
(1)股東或第三人在辦理公司注銷登記時作出公司債務承擔承諾
為保障公司債權人的相關權益,同時避免一些公司利用法律的漏洞,通過公司注銷來躲避債務,公司登記機關往往會在企業注銷依法提交相應文件時,一并要求公司股東或第三人提交《承諾書》,對于公司注銷后又發現遺漏未處理債務的,要求其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故,在公司注銷時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對于公司注銷后債務的自身承諾保證,屬于合同法中的債務保證性質,一種債的加入。債權人可據此要求承諾的公司股東或第三人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企業注銷后,如果我們間隔一段時間發現了未清償債權債務,在追索債務的時候才發現承擔主體已經消亡。根據企業未經過清算而將企業進行注銷,股東或第三人在辦理公司注銷登記時作出公司債務承擔承諾兩種分別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第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惡意處置公司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或者未經依法清算,以虛假的清算報告騙取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法人注銷登記,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條 公司解散應當在依法清算完畢后,申請辦理注銷登記。公司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導致公司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經依法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股東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時承諾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債務未清償可以注銷嗎
法律主觀:
公司債務需先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才能申請注銷。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公司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組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二)人民法院的破產裁定、解散裁判文書,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決議或者決定,行政機關責令關閉或者公司被撤銷的文件;
(三)股東會、股東大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外商投資的公司董事會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準機關備案、確認的清算報告;
(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客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十四條
企業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銷前,以該企業法人為當事人;
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銷的,以該企業法人的股東、發起人或者出資人為當事人。
公司注銷債權債務未結清的怎么辦
法律分析:公司未經清算就注銷的,債權人的債權沒有清償時,債權人可以主張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承擔債務。公司注銷前應清算公司財產并制訂清算方案、了解公司具體的債權和債務、向股東分配公司剩余財產公司清償了全部公司債務之后,如果公司財產還有剩余的,在公司注銷期間成立的清算組才可以向股東分配剩余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公司債務公司已注銷怎么辦
法律分析:公司注銷債務未清償的,如果是因為清算組未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債權人有權要求清算組成員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而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構成,因此債權人有權以股東為被告,向法院起訴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這意味著即使股東偷偷注銷公司逃避清償債務的,債權人仍有權向股東追責。因此,公司清算時清算組成員務必嚴格履行清算程序,即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一條 公司清算時,清算組應將公司解散清算事宜書面通知全體已知債權人,并根據公司規模和營業地域范圍在全國或者公司注冊登記地省級有影響的報紙上進行公告。清算組未按照前款規定履行通知和公告義務,導致債權人未及時申報債權而未獲清償,債權人主張清算組成員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