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登記機關是啥哪個部門(抵押登記在哪個部門辦理)
受理房產抵押登記的機關是哪個
法律主觀:
如果當事人以房地合一的房地產抵押的,受理房產抵押登記的機關是房地產管理部門;以地上無定著物的出讓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由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受理房產抵押登記的機關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以出讓或者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頒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在依法取得的房地產開發用地上建成房屋的,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登記,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并頒發房屋所有權證書。
房產抵押登記的受理機關是哪個
法律分析:受理房產抵押登記的機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為了簡化程序,規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產抵押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為抵押登記機關;以地上無定著物的出讓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由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一條 第一款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動產和權利擔保的登記機關是誰?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動產和權利擔保的登記機關為抵押人所在地的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法律依據:《動產抵押登記辦法》第二條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業生產經營者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四項、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的動產抵押的,應當向抵押人住所地的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房產抵押登記到哪個部門辦理
法律分析:房產抵押登記在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在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好相關的資料,比如說抵押登記表、房屋所有權證、抵押合同、貸款合同、身份證、評估報告等,同時辦理抵押登記還需要審核,因此并不是當天提交申請,當天就能出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占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受理房產抵押登記的機關是哪個
受理房產抵押登記的機關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為了簡化程序,規定以房、地合一的房地產抵押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為抵押登記機關;以地上無定著物的出讓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由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1條第1款規定,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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