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領導不批算曠工嗎(病假領導不批算曠工嗎勞動法如何規定)
公司不批假算曠工嗎
請假未批準缺勤屬于曠工,曠工是職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缺勤行為,但勞動者缺勤是因為不可抗力、見義勇為、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應當除外。勞動者請事假,是因為個人私事而請假,沒有特別的情由,用人單位有權不予批準。勞動者有遵守勞動紀律的義務,請事假為準,不出勤的,應按曠工處理。
請假程序如下:
1、公司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后,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綜上所述,如果職工請的是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年休假等假期,且符合請假條件、請假流程也符合規定的,則單位無故不批不算曠工。如果請的是事假的話,則還是需要用人單位審批通過的,不批后職工不去上班的,算曠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員工要請病假,領導打曠工處理是否可以
法律分析:職工完全有權請病假,如果領導不批按照曠工處理,可以打勞動部門電話投訴。職工擁有身體健康權,只要職工病情屬實且有專業醫療機構開具的病休證明及完備的就診記錄,企業當然應該審核批準病假,但當企業對于醫療機構的病假證明真實性提出合理性質疑時,應賦予企業對職工病情、就診記錄等進行審核,再決定是否批準或者撤銷病假。
法律依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二條 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領導不給員工請假,怎么辦?
一、領導不同意請假怎么辦
首先,領導是否批準請假,不能一概而論。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或者有正當理由,工作安排不過來,比如原來就人手緊張,領導不批準請假,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但是這樣的不批準只限于請事假,如果是生病或者喪假等特殊情況,領導不批準,就是不合法,不合情理的。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
員工請病假,雖然單位有批假權。但是,勞動者患病,也有休假權,如果員工提交用人單位指定醫療機構病假條、病歷和就診發票的,用人單位不批準違法法律公平原則,屬于違法行為,如果確實出現這種情況,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
關于病假問題,勞動法有著嚴格的剛性規定。首先,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的員工享有法定的病休權利,該權利的行使無須單位批準,用人單位關于員工病假未獲批準以曠工論處類的規章制度因而是無效的。基于單位享有的勞動用工管理權和對于員工上崗出勤的知情權,員工應履行必要的病假手續以告知單位安排代崗人員,同時注意保存醫療證明和門診記錄單等證據。
在員工病休期限方面,《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明確了給出了醫療期的概念,單位不得解除法定醫療期間的勞動合同。該規章以社會工齡和單位工齡為標準給予了員工3到24個月的醫療期。這就意味著,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哪怕是上班僅一天的員工,也享有3個月的醫療期,單位關于員工一個月病假不得超過10天類的規定是違法的。
二、法律規定
《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以上就是為您整理的全部內容啦,綜上所知,如果想請假,領導卻不允許的話,首先應該和領導溝通,力求說服領導,但如果是在說服不了的話,而自己請假的理由是正當的話,是可以向勞動部門投訴的。
請假老板不批準沒上班算不算曠工
【法律分析】
一、對于事假,法律規定并不多;屬于雙方協商解決的范疇,你有必須請假的理由,如果對方沒有相應的不給你假的理由,直接按曠工處理,是違法的;對方以此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二、對于病假,有正規縣級以上醫院開具的病假條,公司必須請給病假,不批也是違法的。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一條 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的規定》 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國家規定門診病假最多開幾天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請問,員工請病假,領導不批可以嗎?
我還沒有遇到過,不允許請假的領導。因為現在都講究一個以人為本。員工的身心健康是要放在第一位的。但是如果沒有正當請假理由,領導不批準請假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但是這樣的不批準只限于請事假,如果是生病或者喪假等特殊情況,領導不批準,就是不合法,不合情理的。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
員工請病假,雖然單位有批假權。但是,勞動者患病,也有休假權,如果員工提交用人單位指定醫療機構病假條、病歷和就診發票的,用人單位不批準違法法律公平原則,屬于違法行為,如果確實出現這種情況,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
關于病假問題,勞動法有著嚴格的剛性規定。首先,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的員工享有法定的病休權利,該權利的行使無須單位批準,用人單位關于員工病假未獲批準以曠工論處類的規章制度因而是無效的。基于單位享有的勞動用工管理權和對于員工上崗出勤的知情權,員工應履行必要的病假手續以告知單位安排代崗人員,同時注意保存醫療證明和門診記錄單等證據。
職場中,領導不批準請假是違法的嗎!
首先,領導是否批準請假,不能一概而論。如果沒有正當理由,或者有正當理由,工作安排不過來,比如原來就人手緊張,領導不批準請假,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但是這樣的不批準只限于請事假,如果是生病或者喪假等特殊情況,領導不批準,就是不合法,不合情理的。如果職工生病,領導還不批準請病假,那是違反人權法,違反勞動法,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在這樣的情況下,職工可以先去看病,然后用醫院的病歷和醫生診斷書檢測報告等資料去公司給予病假同意書。
領導不給請假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投訴。
如果是員工請病假,雖然單位有批假權。但是,勞動者患病,也有休假權,如果員工提交用人單位指定醫療機構病假條、病歷和就診發票的,用人單位不批準違法法律公平原則,屬于違法行為。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治療的員工享有法定的病休權利,用人單位關于員工病假未獲批準以曠工論處類的規章制度因而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