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法定繼承是否有時間限制(遺產法定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遺產法定繼承是否有時間限制(遺產法定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遺產法定繼承是否有時間限制(遺產法定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繼承時間限制分為以下兩點:
1、如果是法定繼承或者遺囑繼承的,沒有時間限制;
2、如果是遺贈繼承的,則有時間限制。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如果超過這個期限沒有作出表示的,則會被視為放棄接受遺贈。
遺產繼承的辦理流程具體如下:
1、繼承人繼承公證,到被繼承房屋所在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2、繼承人可以申請免稅;
3、登記過戶,到房地產登記管理中心辦理房地產繼承的登記過戶。
繼承遺產范圍具體如下:
1、要查明公民死亡后所遺留的財產,其取得方式是否合法。公民生前非法取得的財產不能作為遺產用于繼承;
2、要查明公民對其生前實際占有的財產,是否確實享有所有權,如是向他人租借的財產,則不能作為遺產用于繼承;
3、要嚴格區分公民個人的財產及與他人共有的財產,如屬共有財產,則應先析產,后繼承;
4、某些被繼承人不可轉讓的人身性權利,如受扶養贍養的權利,領取養老金、退休金、病殘人員補助金等權利是不能被繼承的;
5、要明確公民死亡后所遺留的財產在其生前是否已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
綜上所述,如果是法定繼承的需要在被繼承人死亡時才能繼承,遺囑繼承的按遺囑的時間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法律分析:遺產繼承沒有時間限制。繼承應當在被繼承人(在房產繼承中就是遺留下房產的人)死亡后才能發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法律分析:繼承人遺產繼承沒有時間限制。繼承開始后,遺產分配完畢前,繼承人都有權要求依法獲得分配。但超過法定期限的,當事人不能再通過到法院訴訟的方式處理,只能自行協商處理。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