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手續需要什么資料(協議離婚手續需要什么資料和手續)
辦理離婚證需要什么資料
法律分析:辦理離婚證需要以下材料:1、戶口簿;2、居民身份證;3、結婚證;4、離婚協議書;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兩種方式,夫妻雙方均自愿離婚的,可以協議離婚。協議離婚必須依法進行離婚登記,即辦理離婚證。主要辦理流程如下:1、夫妻雙方親自到任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離婚登記申請;2、申請完成后,婚姻登記機關會對當事人所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3、發放離婚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2024年離婚需要什么手續和證件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訂的離婚協議書。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根據法律規定,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即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當事人選擇不同的離婚方式,意味著需要攜帶的離婚手續也不相同。現在,我將在下文就離婚都需要帶什么手續為您做詳細解答,希望能夠幫助您解決相關法律問題。
一、離婚都需要帶什么手續
(一)協議離婚所需帶手續: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訴訟離婚離婚需要攜帶的手續是:
一方起訴離婚時需要以下必備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原告還要從法院開具判決生效單。
二、離婚的流程是怎樣的
(一)協議離婚
(1)申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持有效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
(2)受理。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無誤后,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3)冷靜期。離婚登記當事人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4)審查。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自冷靜期屆滿日的次日開始計算期間,期間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結束的次日為期間的最后一日),雙方當事人應持規定有效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依據相關規定對當事人的真實意愿、證件和證明材料、離婚協議書等進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辦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5)登記(發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的流程是:起訴、受理、調解、裁判、執行等。
(1)當事人先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申請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當事人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
(2)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并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審理前需進行調解。
(3)依法予以裁判。
以上就是我們關于離婚都需要帶什么手續的解答。根據上文可知,不論離婚雙方選擇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需要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和結婚證和照片,唯一不同的是,采取協議離婚方式的當事人需要攜帶離婚協議書,采取訴訟離婚方式的當事人需要攜帶生效的法律文書。如果您對夫妻共同財產和子女撫養權歸屬問題還有疑問,您可以聯系的律師,我們將盡快為您解答。
離婚預約:協議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
一、協議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
1、結婚證;
2、戶口薄和居民身份證;
3、離婚協議書;
4、各帶兩張1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雙方當事人因為是協議離婚,婚姻登記機關需要對雙方是否自愿離婚進行審查,因此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場,不能委托辦理。雖然這是法律為防止登記工作久拖不決而提出的時間要求,但客觀上也給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冷靜的進行考慮,在審查期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重歸于好取得共識,應準許當事人撤回離婚申請。
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后,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并發給《離婚證》,注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男女登記離婚后,一方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及子女和財產問題的處理反悔時,應當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只有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未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不應受理,但應告知當事人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銷離婚登記。
離婚都需要什么證件個資料?
協議離婚雙方共同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
雙方當事人的戶口簿原件。
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
結婚證原件。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該協議應包括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權歸屬、探望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一致意見的內容。
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兩張。
夫妻協議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
法律主觀:
協議離婚需要帶的證件有: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的結婚證;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其內容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需要寫離婚申請書嗎?
婚姻是愛情的結果,每個相愛的兩個人最終都會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姻可以說是兩個人對愛情的證明,但是隨著社會時代的不斷進步,越來越多的人群選擇離婚,大數據表明中國的離婚數據每年都在迅猛攀升。那么涉及到的離婚手續與材料應該有哪些,我們來說一說。
一、離婚準備材料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也就是說離婚申請書也就是離婚協議可以寫也可以不寫。如果寫要在沒有違反法律準則的前提下二人協商好內容,不寫可以由離婚登記機關出具協議,二人沒有異議就可以。
二、離婚新規定
根據新出臺的民法典婚姻篇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其中的用意主要對那些沖動離婚的人群一個緩沖期,防止沖動離婚。
三、協議相關說明
在二人離婚協議的時候,一定要表明財產的歸屬、有無經濟糾紛、孩子的撫養問題等,防止后期因為此類事件造成爭端。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離婚協議的前提一定是以不存在威脅、欺瞞、恐嚇第三方為前提,二人均是根據自己的真實意圖來協商此事,不得違反人的意志。
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哪些證件
解答
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需要以下這些證件:
1、雙方有效戶口簿或有效戶籍證明;
2、雙方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身份證;
3、雙方當事人持有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4、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并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的意見;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一式三份(須在辦理現場簽字);
5、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證件照等。
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一、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如果辦理離婚登記的雙方中有一方為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或者外國人的,則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需要提交雙方當事人的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各兩張(注:各地具體要求不同)。
二、辦理訴訟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訴訟立案所需要的材料。
2、離婚訴訟的證據材料,包括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有關未成年子女撫養的證據材料;夫妻共同財產相關的證據材料;夫妻債權債務的相關證據材料。
一、協議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根據《民法典》《婚姻登記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離婚登記需要準備的材料有:
(1)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如果辦理離婚登記的雙方中有一方為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或者外國人的,則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2)雙方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需要提交雙方當事人的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各兩張(注:各地具體要求不同);
離婚協議書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要求和實質要求。
首先,離婚協議書中需要寫明雙方的個人信息;其次,離婚協議書的內容需要包括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事項、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及共同債務的處理情況以及其他雙方認為需要約定處理的事項的安排;另外,離婚協議書需要有雙方的親筆簽名及日期(注:根據各地具體要求不同,部分地區要求離婚協議應當在婚姻登記部門簽署,即最終的簽字程序需要在婚姻登記部門完成。)。
離婚協議應當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這就要求出具離婚協議書的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具備真實表達意愿的能力。離婚協議必須是在雙方自愿協商的前提下達成的,一方受脅迫所達成的協議,屬于可撤銷的法律行為,受脅迫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二、訴訟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1、立案需要的材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離婚訴訟立案需要提供:
(1)原告的身份證;
(2)雙方的夫妻關系證明;
(3)雙方共同財產的證明;
(4)如果雙方婚內生育子女且子女未成年,還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或身份證;
(5)起訴狀,如果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錄并告知對方。
起訴狀中需要包括的內容有:
(1)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等個人信息;
(2)明確的訴訟請求,一般離婚的訴訟請求包括: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未成年子女由誰撫養、撫養費的請求、探望權的請求、財產分割的請求;
(3)事實和理由,包括雙方如何相識、何時結婚、感情為何破裂等;
(4)具狀人姓名及日期。
2、其他證據材料,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證明夫妻方感情破裂的證據材料:雙方如果分居可以提供相應的分居證據,如:租房合同、聊天記錄等;如果雙方此前曾起草過離婚協議或者進行過離婚訴訟,可以提供相應的協議書、裁判文書;雙方矛盾激烈的證據如曾經的報警記錄、社區調解記錄、親朋好友調解記錄等;如果主張對方存在過錯,需要提供對方有重婚、同居或者家庭暴力等過錯情形的相關證據;如果主張對方存在惡習,需要提供對方嫖娼、賭博、酗酒等惡習行為的相關證據;
(2)有關未成年子女撫養的證據材料;爭取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資格的,需要提供自身的收入證明、與孩子共同生活、盡心撫養、教育、陪伴孩子、與孩子相處的照片、視頻、平時為孩子日常生活支出的記錄、帶孩子就醫、上學的相關證據等證明;請求對方支付撫養費,需要提供孩子生活費用的支出和計算標準/依據以及對方年收入的相關證據;
(3)夫妻共同財產相關的證據材料;需要明確財產的具體范圍,房產需要提供相應的房產證、購房合同等相關證據;車輛需要提供行駛證、登記證等材料;存款、理財、公積金、股權、保險等需要提供相應的銀行賬號信息、明細和權屬證明等相關證據材料;其他的名貴動產也需要提供相關證據材料證明其存在和價值;
夫妻債權債務的相關證據材料;包括對外債權出借的對象、時間、地點等相關證據材料以及對外欠債的對象、時間、地點的相關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