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有未分割財產還可以起訴再分嗎
離婚后發現有未分割的財產還能起訴分割嗎
法律分析:能,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還有未分割的財產或才發現的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以后可以再起訴從分財產嗎
法律主觀:
離婚以后再起訴財產是否合法,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在離婚后一年之內,再起訴財產分割的,是合法的;
2、如果超過一年的,除非存在以下情形,否則不合法: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
(2)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
(3)確屬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的。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規定,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后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民法典》
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離婚五年了,還能要求重分財產嗎
法律分析:不能了,已過訴訟時效。在離婚后一年內可以起訴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經審理,未發現有在離婚時另一方有欺詐、脅迫行為的,重新分割財產的請求不會得到法院支持;如果在離婚時一方有隱匿財產行為的,另一方在發現之日起兩年內可以起訴要求分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一年后,對方可以法院起訴重新分割財產嗎?
重新分割,其他一般2年內可以,反悔一年內可以(第2點)。
分三種情況:
1、離婚時沒有對財產進行分割
如果離婚時財產沒有分割,離婚后沒有分割的財產始終處于共有狀態,因此這個問題不是,而是財產所有權,屬于物權范疇,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與離婚時一方隱藏財產的情況不同。
也就是說,財產的一方可以在任何時候要求分割共有財產,
2、簽訂離婚協議后反悔的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即雙方協議離婚的,且對于財產分割問題進行協議的,如對該分割協議反悔,認為存在欺詐、脅迫等影響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則可以在協議離婚后一年內提出,可請求人民法院予以對離婚協議變更或者撤銷。
3、對于一方存在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的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里所講的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指的是分割原離婚案中未涉及的財產,即對被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再次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