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對假冒注冊商標罪的處罰是怎樣的
生產假冒注冊商標罪如何處罰
假冒注冊商標在剽竊注冊人商品信譽的同時,還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因此各國都將假冒注冊商標列入犯罪行為,對犯罪人予以刑事制裁。我國《刑法》也對此做了以下規定。
(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即構成犯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對于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亦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比照前述規定處罰。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比照上述規定處罰。由此可見,刑法規定的假冒注冊商標行為更具體,也更符合實際了。它不但便于執行,也使得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更加充分、有力。與此同時,刑法將假冒注冊商標罪的最高刑期由3年提高到7年,無疑加大了對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分子的威懾力量。
假冒注冊商標怎么認定
假冒注冊商標罪表現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為。未經許可,不得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類似的商標,這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內容之一。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包括以下具體情形:
1、行為人從未獲得過注冊商標所有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
2、行為人雖然曾經獲得過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使用許可,但在許可使用合同規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后,仍然繼續使用注冊商標所有人的商標;
3、行為人雖然曾經獲得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使用許可,但由于被許可人不能保證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的質量等原因導致許可合同提前解除,行為人在合同解除后仍然繼續使用該注冊商標;
4、行為人雖然獲得了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使用許可,但超越許可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范圍使用;
5、行為人雖然獲得了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使用許可,但超越許可使用注冊商標的地域范圍使用。
商標侵權訴訟時效是多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超過二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注冊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計算。
假冒注冊商標行為有哪些
按照我國《刑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假冒注冊商標是指為達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在商品上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以及為實現該目的而實施的預備行為。大致說來,假冒注冊商標行為包括以下幾種行為:
(1)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2)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而進行銷售的;
(3)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仿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的。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犯罪,要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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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冊商標如何處罰?
核心提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嚴重”的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情節特別嚴重”的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相關法律經驗: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相同的商標”,是指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完全相同,或者與被假冒的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使用”,是指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產品說明書、商品交易文書,或者將注冊商標或者假冒的注冊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等行為。
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又銷售該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定罪處罰。
實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假冒注冊商標犯罪,又銷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構成犯罪的,應當實行數罪并罰。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假冒注冊商標罪2021年處罰標準?
(1)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在二萬件(套)以上的,可以立案,(2)冒他人注冊商標,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兩次行政處罰又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
按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罪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020修正)
第二編分則
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第七節侵犯知識產權罪
第二百一十三條【假冒注冊商標罪】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二、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通知
第六十九條[假冒注冊商標案(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量刑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二)假冒兩種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四、相關名詞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2011年1月11日)
五、關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同一種商品”的認定問題
名稱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稱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可以認定為“同一種商品”。“名稱”是指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商標注冊工作中對商品使用的名稱,通常即《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中規定的商品名稱。“名稱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費對象、銷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關公眾一般認為是同一種事物的商品。
認定“同一種商品”,應當在權利人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和行為人實際生產銷售的商品之間進行比較。
六、關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認定問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認定為“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一)改變注冊商標的字體、字母大小寫或者文字橫豎排列,與注冊商標之間僅有細微差別的;
(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字母、數字等之間的間距,不影響體現注冊商標顯著特征的;
(三)改變注冊商標顏色的;
(四)其他與注冊商標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一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一)改變注冊商標的字體、字母大小寫或者文字橫豎排列,與注冊商標之間基本無差別的;
(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字母、數字等之間的間距,與注冊商標之間基本無差別的;
(三)改變注冊商標顏色,不影響體現注冊商標顯著特征的;
(四)在注冊商標上僅增加商品通用名稱、型號等缺乏顯著特征要素,不影響體現注冊商標顯著特征的;
(五)與立體注冊商標的三維標志及平面要素基本無差別的;
(六)其他與注冊商標基本無差別、足以對公眾產生誤導的商標。
刑法中假冒注冊商標罪的是以什么標準量刑的
《刑法》中假冒注冊商標罪是以下列標準量刑的: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一十三條至第二百一十九條之一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