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起訴離婚財產分配是怎么樣的(單方起訴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夫妻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一、夫妻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如何分配
1、夫妻一方出軌離婚財產分配標準,具體如下:
(1)由雙方協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2)協商不成的,可由法院通過判決予以分割;
(3)一方的外遇屬于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無過錯的另一方,可要求損害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協議離婚的流程有哪些
1、當事人申請;
2、婚姻登記機關初審;
3、發《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
4、30天離婚冷靜期屆滿申請發給結婚證;
5、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6、登記、發給離婚證。
三、辦離婚需要什么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2、離婚協議書;
3、當事人雙方的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請離婚登記證明。
單方起訴離婚財產分配是怎么樣的?
一、 單方起訴離婚 財產分配 按照新 婚姻法 規定,不論 房產證 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 共同財產 。 根據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 離婚 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 ,即 結婚 后,男女一方又和別人登記結婚或共同居住在一起生活。 (2)實施 家庭暴力 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也就是說對家庭人員進行打罵、捆綁、挨餓或不管不問、丟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在進行勸說后,還繼續有此行為。 (4)感情不和或在異地,兩年 分居 ,沒有共同生活的情形。這兩年時間是持續不間斷的,如果中途有共同生活,那么也不是兩年分居。 單方 離婚程序 ,由以下幾個階段進行 (1)起草 起訴狀 ,其內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訴訟 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證據 和證據來源、 證人 姓名和住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即證明婚姻關系的材料、感情已經破裂的材料、對方有過錯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請法院收集。 (3)向有 管轄權 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一般來說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被告不再中國境內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訴。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如果符合法律規定,那么法院就會受理,相反法院會駁回。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后,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被告)發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至少會在開庭3日前告知的。 (7)開庭,雙方均可以 委托律師 或者其他專業人士 代理 離婚訴訟。但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正當理由當事人應該到庭,除非向法院提出不出庭的申請,是否容許法院決定。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 子女撫養 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男女雙方對于離婚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法院審理離婚案件的,以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為判斷標準,感情確已破裂的,應準予離婚。 二、新婚姻法對于婚后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 購房合同 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 債務 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 婚前財產 。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 按揭貸款 購房 ,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 工資 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并不是意味著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 婚后財產 ,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升值,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 房屋產權證 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 房屋所有權 歸屬的范圍包括: (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 (2)購買 商品房 ; (3)購買 經濟適用房 。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財產分割 問題也是離婚案件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離婚就會涉及到財產糾紛或則是 撫養權 爭議問題,財產分割在生活中是一個很復雜的內容,雙方的獎金,工資以及一些 知識產權 等都屬于法律上規定的共同財產,應該按照均等的方式分割。
最新婚姻法離婚財產應該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凈身出戶”。
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后的換病房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單方面起訴離婚財產怎么分
法律分析:單方面提出離婚財產該先協議分割分割,夫妻雙方協議不成的,個人財產不分割,而夫妻共有的財產部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分割,人民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判決。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