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關系可以解除嗎(如何解除父子關系)
父子可以斷絕法律關系嗎
父子斷絕關系需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自然血親關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對于親生父子關系,在基于血緣關系產生,從情感上可以斷絕關系,但是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系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雙方簽訂了斷絕父子關系的協議也是無效,不能因為簽署了該協議而免除撫養義務贍養義務以及繼承權;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關系的情況是子女被他人收養,父母子女的關系依法消除。
對于養父子關系的相關法律規定如下:
1、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
2、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4、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行消除,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恢復。但是,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以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解除收養關系的途徑如下:
1、收養人與送養人或收養人與成年的被收養人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符合的條件包括雙方就解除收養關系達成合意,雙方均須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在夫妻共同決定形成的收養關系解除時,仍應由夫妻雙方共同決定;
2、不能達成協議的,可訴請人民法院解決。在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一方要求解除收養關系時,人民法院應依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加以調解,調解不成的判決解除。
綜上所述,父子的自然血親關系不能斷絕,收養關系符合斷絕條件的可以斷絕。對于養父子關系有相關法律規定,受法律保護。解除收養關系的途徑有協議解除和訴訟解除。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當方面可以斷絕父子關系嗎?
法律主觀:
父女關系不能斷絕,法律不允許,即使通過一些途徑“斷絕”父女關系了法律也不會承認。父母與子女的親屬關系是基于血緣形成的,血緣關系無法改變,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父子關系能解除嗎
法律主觀:
父子關系在子女被他人收養的情況下可以解除。一般來說,法律不能斷絕父子關系,因為親生父子關系是自然血親關系,血緣關系不能通過法律或其他手段人為加以解除,只有當子女被他人收養,在法律上才可以解除其父子關系。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可以斷絕父子關系嗎
一、可以斷絕父子關系嗎
1、父子關系無法斷絕。由于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親,其親屬關系是基于血緣形成的,自然血親的親屬關系因出生而產生,因死亡而消滅,那么,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也就自然不能通過法律手段人為地予以斷絕,也不能通過登報聲明或雙方協議而消滅。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條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二、法定繼承的順序是怎樣的
法定繼承的順序為:
1、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法律如何斷絕父子關系
1、自然血緣關系,法律上不能解除。對于親生父子關系,可以基于血緣關系在感情上斷絕,但這種天然的血緣關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
2、可以依法解除的父母子女關系:孩子被他人收養的,父母子女關系依法解除。
(1)對于親生父子關系父子關系是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感情上可以“斷絕”,但這種天然的血緣關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但是,雖然不能解除血緣關系,但父親基于法定義務對子女的監護義務,可以在子女年滿18周歲后自動解除。如果你已經年滿18周歲,你在法律上就是一個完全行為能力人。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你是完全自由的,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預。但未成年人自小被他人收養的,被收養的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會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滅。
(2)對于繼父-兒子關系關于繼子關系,理論上認為,雙方承認明示解除后,繼子關系可以斷絕。
(3)對于養父養子關系對于收養父子關系,收養父子關系成立后,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收養人與收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被收養的子女年滿10周歲的,應當征得其同意。
(4)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虐待、遺棄等行為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的,收養人有權請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的收養關系。送養人與收養人不能就解除收養關系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當事人同意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收養關系解除后,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消滅,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自行恢復。但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之間的權利義務是否恢復,可以協商確定。
(7)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無勞動能力、生活困難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即權利可以放棄,但義務不能放棄。同時,在法律解釋中,子女不能因為放棄繼承而拒絕贍養父母。
怎么解除父子關系
解除父子關系的方法如下:
1、不能斷絕父子關系的。只能由于父子中的一方的死亡而終止。目前我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允許子女和父母斷絕關系。依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父母和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2、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脫離父子關系法院流程如下:
1、由于脫離父子關系是違背公序良俗的,所以我國在法律上禁止這種行為。
2、親生父子關系是無法通法律的方式斷絕情的,因為這是事實關系,不是其它的法律關系可以說通過協議、公證這類似的法律行業來解除。即使雙方寫了一個合同,說從今天起,我們斷絕親生父子關系,這個合同也是因為違背社會公共道德而無效的。相反,養子女、繼子女關系,則是可以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解除。
3、如果真有斷絕親子關系的法律程序的話,那就是14歲以下兒童被他人收養了,那么這時候,法律上認為他同新生的父母及親屬的關系解除了,這時也不是絕對的斷絕,因為如果對方解除收養關系、被收養人未成年又會自行恢復,成年的則要依他的自已的意愿而恢復。
4、父子之間一般牽涉到一些法定的扶養、贍養等法定的權利義務關系,這些東西除非權利人不主張,不然他就會存在(意思是說,只要是未成年子女、或無生活動力子女,高中及以下學習的子女,父親的負擔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義務是必需的;同樣如果老年人老無所依,無生活來源、無自理能力也子女也是必須要負擔生活、醫療費用的;只要子女、父親要錢,就必須給)。當然,這種負擔也是力所能及的范圍。但其它的一些,財產關系則是可以斷絕的,如財產、繼承、債務等,父子之間就可以通過協議等方式,區分好我們之間你是你的我是我的。至于對方犯罪、損害別人、違反、欠債這些,只要對方不是未成人,或者是精神病人,那么父親或兒子完全可以不管對方是不犯法的。
綜上所述,不能斷絕父子關系的。只能由于父子中的一方的死亡而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斷絕父子關系需要什么手續
法律主觀:
1、因為親生父子的血緣關系是無法斷絕的,而養父子關系需要斷絕的,可以通過協議達成,然后到民政部門進行登記,如果協議無法達成,可以通過向人民法院上訴申請解除關系。2、對于親生父子關系。父子關系基于血緣關系產生,從情感上可以“斷絕”關系,但是在法律上這種天然血緣關系是不可以進行解除的。3、不過雖然血緣關系無法解除,但是基于法律義務的父親對于子女的監護義務,在子女年滿18周歲以后可以自動解除。4、如果你已經年滿18周歲,在法律上就屬于完全行為能力人,任何行為只要不觸犯法律法規,完全自由,在法律上不受父母的干預。
法律客觀:
斷絕父子關系需要什么手續我國法律上法律上沒有程序可以斷絕成年人之間的父子關系,如果是與未成年子女斷絕關系的,可以將未成年子女送養,收養關系成立后,與生父母的關系就會斷絕。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協議解除及因違法行為而解除】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系,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周歲以上的,應當征得本人同意。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系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關系惡化而協議解除】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條【解除收養關系登記】當事人協議解除收養關系的,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登記。
父子關系在法律上能不能解除
法律主觀:
父子關系不能輕易解除。擬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可因 收養 的解除或繼父(母)與生母(父) 離婚 及相互 撫養 關系的變化而終止。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只能因依法送養子女而終止。在通常情況下,其相互關系不允許解除。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 贍養 、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 撫養費 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 贍養費 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