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如何進行劃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責任劃分)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責任劃分是怎么樣的?
車禍 責任劃分標準 是什么, (一)全部責任: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2、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 交通管理部門 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3、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 發生交通事故 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 交通意外事故 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 造成交通事故 的,他方無責任。
機動車與機動車責任劃分
機動車之間發生車禍,一般是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比例分擔責任(1)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2)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3)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
一、機動車與機動車事故如何劃分
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比例分擔責任:(1)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2)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3)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機動車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
2、機動車一方負 同等責任的,承擔60%;
3、機動車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
4、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
5、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 和行人通過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
6、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 承擔責任;
7、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于靜止狀態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交通事故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全部賠償,對超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當前規定賠償。
只要有人員傷亡,要嚴格按照交警的認定結果進行事故責任劃分和處理,這涉及到后期有可能的無盡的賠償費用和各種超出保險公司理賠范圍之外的賠償,如果貿然承擔全責,這部分賠償則有可能自費。特別是與騎電瓶車或者是摩托車相撞,導致對方傷亡的。摩托車往往都沒有上保險,對方有可能還會主動要求你攬全責,就算對方提前跟你講好了不追究你責任,也不要攬全責。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交通事故責任比例如何劃分
一、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 交通事故責任 比例如何劃分?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 負全部責任 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無責,其承擔的比例不超過10%。 二、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 之間交通事故責任比例如何劃分? 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修正案中對第76條第1款第2項修改為:機動車與非 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之間 發生交通事故 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按照下列規定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 1、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80%的賠償責任; 2、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同等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60%的賠償責任; 3、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主要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40%的賠償責任; 4、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方負全部責任的,機動車一方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三、特殊情況下的責任劃分和承擔: 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未立即停車,未保護現場,或者有條件報案而不及時報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應當按下列規定承擔事故責任: 1、一方當事人有上述行為的,承擔全部責任。 2、當事人均有上述行為的,共同承擔責任;但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依法可以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事故責任比例的承擔,不僅僅只是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的,還包括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的,當然還有當事人破壞現場等情形的,這些不同的情形會影響交通事故責任比例的認定和劃分。
交通事故主次責任是什么意思
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的意思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根據規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正文:交通事故主次責任的意思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根據規定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怎樣劃分主次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同等責任、次要責任。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應當負全部責任,其他方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
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負全部責任的情況:
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
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三、負全部交通事故責任的情形
1、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
2、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3、當事人駕駛車輛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紅燈繼續通行的。
4、當事人駕駛機動車越過施劃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線或者隔離設施與道路上的其他車輛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5、當事人駕駛機動車進入非機動車道或非機動車通行范圍內,剮撞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的。
6、當事人駕駛車輛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圍內剮撞行人的。
7、當事人駕駛車輛剮撞依法在人行橫道內通行的行人的。
8、當事人駕駛車輛未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9、當事人所駕駛車輛的裝載物在遺灑、飄散過程中,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
10、當事人駕駛機動車倒車時,與車后其他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11、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逆行,與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12、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超越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