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名稱可否轉讓(企業名稱轉讓)
名稱權可以轉讓嗎
法律主觀:
民法典規定,法人組織、非法人組織可以轉讓名稱權。,《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規定,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條規定,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稱。,企業名稱可以隨企業或者企業的一部分一并轉讓。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企業名稱的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者協議,報原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企業名稱轉讓后,轉讓方不得繼續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需要注意的是,轉讓名稱權要進行名稱變更。變更企業名稱需提交以下材料:,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3、股東會決議(全體股東簽字、蓋公章);,4、公司名稱變更通知書(原件);,5、承諾書(原件);,6、公司執照正副本(原件);,7、全體股東身份證原件;,8、《公司名稱變更核準申請表》。,《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規定,企業名稱可以隨企業或者企業的一部分一并轉讓。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企業名稱的轉讓方與受讓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者協議,報原登記主管機關核準。企業名稱轉讓后,轉讓方不得繼續使用已轉讓的企業名稱。,法律之所以對企業名稱權進行專門保護,不僅是基于該名稱的獨特地位和影響,更重要的是為了防范其他企業對該名稱的侵權,并在侵權行為發生之后對受害者進行有效的救濟。,對于侵權人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第:,1、行政處罰。具體處罰措施包括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扣繳營業執照等。,2、民事責任,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3、刑事責任。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銷售偽劣商品,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轉讓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稱。同時,轉讓名稱權需要先進行名稱權變更。
公司法關于企業名稱的規定
法律主觀:
一個好企業名字對于一家企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因此,在企業起名的時候,要注意企業名稱應符合企業理念、服務宗旨,這樣有助于企業形象的塑造。一、公司法對于公司名稱的相關規定有哪些公司名稱是公司章程必須記載的必要事項之一,是標明公司本身的文字符號。公司名稱必須用文字表示而不能用一些數字、符號、圖形表示。如公司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字樣;如公司性質為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樣。這是為了便于人們明了公司性質,了解公司信用。除此之外,工商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暫行規定還對企業不得使用以下名稱作了下列限制:企業不得使用對國家、社會或者公共利益有損害的名稱;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以外國文字或漢語拼音字母組成的名稱;以數字組成的名稱。由于公司是企業法人的一種,所以國家對企業名稱的限制規定也適用于公司。公司名稱一般由四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公司種類,第二部分是具體名稱,第三部分是營業種類,即公司的行業屬性,第四部分是公司所在地名稱。公司名稱前應冠以公司所在地名稱,但除全國性公司外,其他公司不得使用有“中國”“中華”等字樣的名稱。公司對自己的名稱有使用權和專用權。公司名稱的使用權是指公司可以自由使用他的經過登記機關登記的名稱,任何人不得妨害其使用權,否則公司有權請求排除妨害,如公司因此受到經濟損害,公司還有權請求賠償損失,公司名稱的專用權是指公司有權請求排除其他公司登記使用同一名稱,公司還有權停止其他公司的不正當使用同一名稱的行為。公司名稱可以轉讓。公司名稱的轉讓應遵守下列原則:1、轉讓人應停止使用該名稱,而由受讓人使用;2、名稱只能和營業一起轉讓或在廢止營業情況下轉讓;3、名稱轉讓依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簽字書面轉讓協議,并報主管機關批準的專用權是指公司有權請求排除其他公司登記使用同一名稱,公司還有權停止其他公司的不正當使用同一名稱的行為。公司名稱可以轉讓。公司名稱的轉讓應遵守下列原則:1、轉讓人應停止使用該名稱,而由受讓人使用;2、名稱只能和營業一起轉讓或在廢止營業情況下轉讓;3、名稱轉讓依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簽字書面轉讓協議,并報主管機關批準。二、公司設立名稱申請材料1、公司名稱:準備一個首選名稱和3個以上的備用名稱;2、股東信息: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股東身份證上的信息也可以;3、注冊區域:確定好注冊的地點,如海淀的公司,就填寫為海淀;4、各股東之間的出資比例。三、公司變更名稱申請需要提交的資料⑴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⑵《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領取,公司加蓋公章),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和被委托人的權限;⑶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發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董事會決議,內容包括:決議事項、修改公司章程相關條款,由董事簽字。⑷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名稱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⑸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由發起人蓋章或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確認。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由投資人蓋章。⑹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注:依照公司法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名稱變更登記適用本規范;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一般均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由公司加蓋公章并署明與原件一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準。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準前辦理公司名稱預先核準,并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準。
公司名稱轉讓和公司轉讓一樣嗎
公司名稱轉讓和公司轉讓不一樣.。
1、公司轉讓是指一家公司因為某些原因不再經營但是沒有注銷,反而將其經營活動的全部其中也包括所有的資產和負債或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轉讓給另一家企業或是個人。
2、預先核準的企業名稱在有效期內,不得用于經營活動,不得轉讓。但是企業名稱可以隨企業或者企業的一部分一并轉讓。企業名稱只能轉讓給一戶企業。
公司可否轉讓
公司是可以轉讓的。對于不想進行經營公司的人來說,注銷公司是最后的一個選擇,能夠將公司進行轉讓是一種最好的決定。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將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轉讓給另一家企業,以換取代表接受企業資本的股權,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向股份公司配購股票。企業整體資產轉讓原則上應在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全部資產和進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并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公司轉讓,可以通過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的方式,依法定方式進行。首先要去公證處做一個股轉,將股權轉讓出去。然后憑股權轉讓書到工商辦理變更法人,公司名稱,經營范圍,地址等。再就是變更后面的國,地稅及銀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一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司轉讓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公司轉讓的注意事項有:1、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 2、轉讓協議是否合法、內容是否合理; 3、本公司的債務、稅費是否已清理完畢; 4、原公司供員工的安置情況; 5、公司的會計賬簿、財務報告、印章等重要材料的交接。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