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合同仲裁(怎樣申請合同仲裁流程圖)
勞務合同如何仲裁
法律主觀:
勞動者需要攜帶以下材料,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 勞動爭議仲裁 委, 申請勞動仲裁 : 一、 勞動仲裁申請書 。 二、 農民工 的 身份證 明。 三、 勞動關系 證明。 四、被申請人身份證明。 《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 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合同仲裁怎么申請
法律主觀:
實踐中,如果我們在合同中約定了有效的仲裁條款,就合同爭議糾紛就可以申請仲裁條款中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仲裁。在申請 合同仲裁 時首先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載明當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等的 仲裁申請書 ,要寫清申請人與被申請人還有法定代表人的詳細信息,分條舉例申請要求,例如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七個月的經濟補償和 賠償金 ,說明事實和理由。結尾署名日期;仲裁委員會在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會依法受理且通知當事人;如果不符合受理條件,會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因此,申請合同仲裁的前提條件是雙方約定了有效的仲裁條款,之后按照《 仲裁法 》的規定提交仲裁申請書即可。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三條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 證據 和證據來源、 證人 姓名和住所。
網上申請勞動合同仲裁怎么仲裁的
1、網上申請仲裁:當事人登錄進入“申請仲裁”界面,按提示步驟填寫仲裁申請和提交相關證據材料,選擇具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實現網上仲裁申請;
2、仲裁狀態查詢:當事人提交材料后,通過登錄進入“我的仲裁”隨時隨地查詢案件處理過程所處的狀態,全面了解案件審理過程;
3、文書電子送達:當事人同意采取電子送達的,除調解書、裁決書之外的仲裁文書,可實現文書送達提醒、簽收、查看、下載等。
此外,該小程序還開通了法律法規查詢功能,當事人通過進入“法律倉庫”,可查詢下載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等。
合同糾紛如何申請仲裁
合同糾紛發生后,爭議的任何一方均可按照雙方在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后訂立的仲裁協議,依法向選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法律分析】
申請仲裁要符合下列幾個條件:1、有仲裁協議。仲裁協議既是當事人授權仲裁機構解決爭議的依據,也是排除法院司法管轄權的依據。因此,當事人之間訂有仲裁協議是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必要前提,如果沒有仲裁協議,而只有一方當事人的仲裁申請,仲裁委員會不得受理。2、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即申請人請求仲裁委員會予以保護的合法權益以及要求被申請人履行實體義務的具體內容。當事人申請仲裁后,其所提出的仲裁請求是否合理,所依據的事實是否真實,理由是否正確,需要由仲裁委員會進一步確定,當事人提出仲裁申請時,只要提出具體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即可。3、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案范圍。當事人申請仲裁解決的爭議事項必須屬于仲裁法規定的范圍,并且不屬于仲裁法規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項。勞動仲裁流程: 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說明理由。 開庭審理:仲裁庭應當于開庭的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訴自理,對被申請人可以做缺席裁決。 仲裁調解: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議。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根據協議內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 仲裁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仲裁庭裁決后應當制作仲裁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第七十七條 勞動爭議和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合同糾紛的仲裁,另行規定。
申請仲裁怎么申請
仲裁申請需要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仲裁申請書應當寫明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么資料
1、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遞交仲裁委兩份,申請人留存一份,被申請人為共同當事人時,申請書一式四份,遞交仲裁委三份,申請人留存一份。
2、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情況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材料及相應復印件,A4型紙。
3、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并提交復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攜帶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并提交復印件,以及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等。
4、被申請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交。如果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供其工商注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
5、送達地址確認書。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書時應填寫《送達地址確認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