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不賠(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賠償嗎)
員工上下班途中出車禍公司要負責嗎
員工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公司需要賠償員工的醫療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福利、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等費用。如果員工的病情構成了傷殘的,可以依法主張要求一次性殘疾賠償金和一次性的工傷醫療補助。
法律分析
公司要先認定員工發生的交通事故是否構成工傷,其中符合工傷的情形有一條規定是:員工是在上下班的途中,由于受到了是因為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城市軌道交通或者不是員工自己本身的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所傷害到的。根據以上規定只要不是員工的主要責任所造成的交通事故都是可以認定為工傷,用人公司是有責任承擔的。一般的用人公司都是會給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的,是不用公司承擔醫療費用的賠償的,只要是符合報銷的藥品目錄,工傷保險基金是會對員工的相關醫療費用進行支付的。當發生交通事故以后,建議員工或者公司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再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之后才能判斷具體對員工的賠償標準。員工在接受醫療治療時,可以辦理停職留薪,一般不可以超過十二個月,這筆錢由所在公司支付。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上下班途中撞人廠里有賠么
法律分析:如果是員工自己受傷了,并且是非員工主觀造成的受傷,用人單位需要承擔工傷責任,交通事故責任是由交警判定,員工有過錯的由員工個人承擔,單位不存在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由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并可以處以罰款。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第九十二條 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未向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設施的,由勞動行政部門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決定責令停產整頓;對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致使發生重大事故,造成勞動者生命和財產損失的,對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上下班途中出車禍可以主張公司賠償嗎
可以向雇主主張賠償,雇工下班途中出車禍屬于法律上的雇傭關系,應當由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分析
雇工下班途中出車禍屬于因公受傷責任原則上由雇主承擔。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受害人死亡的,如果有勞動關系的存在,或者能證明勞動關系的存在,依據法律的規定,可以獲得所在地城鎮居民年平均收入的三十二倍的死亡賠償金,以及依靠他撫養的人的撫養費、贍養費,還有喪葬費。如果沒有勞動關系,或者不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只能按人身損害來賠償,這樣一來取證就有難度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有責任嗎
法律分析:員工在上下班途中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不是主要責任的,那么就會屬于工傷,公司應該承擔相應的工傷賠償;但是如果員工是主要責任,撞傷他人,那么這個是跟公司無關的,員工應該由個人承擔相應的對受害者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下班途中撞了人單位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不需要。勞動者在下班途中所進行的活動,只是在為執行職務或者從事雇傭活動作準備,而并非雇主或者用人單位的授權或者指令范圍,因此,勞動者在下班途中并非履行職務;并且,在下班途中的勞動者也并未開始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令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所以勞動者在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損害,不應由雇主或者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下班途中撞到人了公司會賠償嗎
下班途中撞到人了公司不會賠償。
職工在下班途中因發生交通事故而撞傷他人的,這是由于職工的個人違章行為引起的,應該由職工個人自行承擔交通事故責任,并按交通事故責任進行賠償。職工所在單位在此期間沒有過錯,在法律中也沒有規定單位要對職工下班后撞傷人的事故的要承擔責任。但是,如果是職工在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且該職工不負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責任的,則屬于工傷,單位應依法承擔工傷責任。
工傷認定所需材料如下:
1、工作單位出具的事故報告和工傷報告;
2、醫療證明,包括醫院的門診或住院記錄、治療方案、醫生診斷書等;
3、事故發生時的現場照片或視頻證明材料;
4、相關人員的證言或證據,比如目擊證人的證言、調查人員的調查報告等;
5、相關部門的檢驗鑒定報告;
6、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如職工個人資料、工資單等。
工傷認定范圍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綜上所述,勞動者都可以依靠工傷保險制度獲得一定的保障和賠償不同國家和但地區的工傷保險制度存在差異性,具體的要求和標準可能會有所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勞動者死亡后,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準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公司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撞人,公司有責任嗎
根據《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公司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撞人,公司沒有責任。
《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于工作撞人的相關規定:
第十條 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參考資料:睢寧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