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轉賬記錄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微信轉賬記錄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知乎)
微信轉賬可以做證據起訴嗎
法律主觀:
微信轉賬記錄是可以作為起訴證據的,但要得到采信須滿足以下條件:1、能夠證明微信使用人就是當事人雙方;2、能夠證明微信證據符合證據“三性”的要求,即證明其存在合法性、真實性及關聯性;3、明確用途,備注別省事,注明轉賬用途。例如在微信借錢時,應備注“借款”、“借錢”等字樣。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微信轉賬能不能作為法律依據
一、電子支付工具的轉賬能不能作為法律依據
1、電子支付工具的轉賬一般可以作為法律依據。但通常需要證明對方的身份信息,也可以采用其他證據補強電子支付工具轉賬記錄的證據效力,比如可以采用聊天記錄,綁定銀行卡的流水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二、證據有效的條件有哪些
1、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2、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3、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微信轉賬記錄可以作為法律證據嗎
法律分析:
借錢微信轉賬記錄算證據。微信雙方的聊天記錄,交易記錄,經由人民法院查證屬實,這樣的微信轉賬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可以作為呈堂證供,可以作為法律依據。轉賬記錄在法律上是被承認可以作為正式的法律證據存在的。但是作為證據,必須具備“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所以轉賬證據一般是合法取得,與案件有一定關聯的證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微信轉賬記錄能作為法律證據嗎
可以的,微信轉賬記錄屬于電子證據,但是需要查詢屬實,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擴展資料: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了關于民事證據的若干規定的司法解釋。該解釋中就數個證據對同一事實的證明力,作出了如下規定:
1、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書證的證明力一般大于其他書證;
2、物證、檔案、鑒定結論、勘驗筆錄或者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其證明力一般大于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
3、原始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于傳來證據;
4、直接證據的證明力一般大于間接證據;
5、證人提供的對與其有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當事人有利的證言,其證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證人證言。
微信轉賬能不能作為法律依據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微信轉賬單若經人民法院查證屬實的,是具有證據效力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微信雙方的聊天記錄,交易記錄,妥善保管好,經由人民法院查證屬實,這樣的微信轉賬是具有法律效應的,可以作為呈堂證供,可以作為法律依據。
拓展資料:
1.微信公眾平臺主要有實時交流、消息發送和素材管理。用戶可以對公眾賬戶的粉絲分組管理、實時交流,同時也可以使用高級功能-編輯模式和開發模式對用戶信息進行自動回復。
2.當微信公眾平臺關注數超過500,就可以去申請認證的公眾帳號。用戶可以通過查找公眾平臺賬戶或者掃一掃二維碼關注公共平臺。
3.2013年10月29日,微信發布了新版公眾平臺,新平臺支持服務號進行新的微信認證。此外,微信還開放了部分高級接口和開放者問答系統。此次微信開放的高級接口權限包括:語音識別、客服接口、OAuth2.0網頁授權、生成帶參數二維碼、獲取用戶地理位置、獲取用戶基本信息、獲取關注者列表、用戶分組接口等8項。
4.2014年1月15日晚,微信發布了貨幣型基金理財產品——理財通,被稱為微信版“余額寶”
5.微信網頁版指通過手機微信(4.2版本以上)的二維碼識別功在網頁上登陸微信,微信網頁版能實現和好友聊天,傳輸文件等功能,但不支持查看附近的人以及搖一搖等功能
6.QQ瀏覽器微信版的登錄方式保留了網頁版微信通過二維碼登錄的方式,但是微信界面將不再占用單獨的瀏覽器標簽頁,而是變成左側的邊欄。這樣的方便用戶瀏覽網頁的同時,使用微信。
7.2014年8月7日,微信已為抵制謠言建立了技術攔截、舉報人工處理、辟謠工具這三大系統。在相關信息被權威機構判定不實,或者接到用戶舉報并核實舉報內容屬實后,微信會積極提供協助阻斷信息的進一步傳播。在微信公 眾平臺第一階段的嚴打過程中,刪除文章近千篇,封停帳號400余個
微信轉賬能作為法庭證據嗎
法律分析:微信轉賬可以作為證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電子數據是證據的一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二款規定,電子數據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博客、微博客、手機短信、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作為證據的微信轉賬記錄要求微信實名,證據內容必須真實、全面,也就是內容必須能證明轉賬行為是為了實現某一民事法律行為,無法證明的,該證據將不被采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微信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起訴證據嗎
微信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起訴證據嗎?
在當今社會,隨著電子支付的普及,微信轉賬記錄已經成為了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我們不得不關注一個重要的問題:微信轉賬記錄是否可以作為起訴證據呢?
可以。微信轉賬記錄是一種電子支付記錄,其經過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臺的處理,可被視為電子證據。法律規定,電子證據與紙質證據同等合法有效,可作為證明事實的重要依據。所以,在涉及到經濟糾紛等方面,微信轉賬記錄可以作為起訴的證據。
但是,微信轉賬記錄也有其局限性。在涉及到收款人方面,微信轉賬記錄可能出現虛假記錄等情況,從而導致無法證明真實的交易情況,因此需要進行鑒定和認證。此外,一些不法之徒也可能利用微信轉賬做違法的交易,這就需要有關部門加強監管和打擊不法行為。
總之,微信轉賬記錄在保障社會交易安全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為維護公正、公平的司法環境提供了一個重要的證據來源。同時,在使用過程中,我們也需要注意其局限性,并加強對其的監管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