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無法證明勞動關系怎么辦(沒簽勞動合同微信轉賬能否證明勞動關系)
沒簽訂合同沒打卡記錄沒工資條怎么證明勞動關系
法律主觀:
在沒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勞動者可以憑借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以及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來進行勞動關系的確認。并且其中一部分證據依法由用人單位舉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證明不了勞動關系怎么辦
法律主觀:
勞動者無法證明勞動關系的,可以向勞動監察投訴或舉報。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求用人單位提供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或者招聘時的招用記錄;或者考勤表等證明勞動關系是否存在的證據材料。
法律客觀: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無法證明勞動關系怎么辦
證明勞動關系需要以下條件:
1、記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文件;
2、用人單位與其它單位簽訂的有本人簽名的購銷合同或其它類型合同;
3、工作中在第三方留存的有本人簽名的資料;
4、錄音、錄像、照片。即勞動者在工作時可用相機或手機拍攝上下班情況、工作方面的錄像也可作為證明提供勞動的證據,進而推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
訂立勞動合同的流程為:
1、審查新員工的主體資格;
2、對新入職員工履行告知義務,簽訂勞動合同前如實告知新員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勞動報酬;
3、簽訂勞動合同;
4、發放勞動合同;
5、勞動合同一式二份:公司和員工各執一份。
綜上所述,證明不了勞動關系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求助或者是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七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未簽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勞動關系
法律分析:公司不簽勞動合同,證明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如下:1、工作證或工作牌;
2、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
3、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4、打印并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5、同事證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沒簽勞動合同怎么證明勞動關系?
沒有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系。可以收集以下證據:
1.應聘登記表、就業登記表、就業通知、面試通知短信等;
2.工作服、門禁卡、牌子、工作證、技術證書、專業證書年檢記錄等能夠證明工作狀態的文件;
3.工資單、工資收入證明、社會保險記錄單、企業年金單、住房公積金單或其他工資記錄等;
4.打卡記錄、考勤記錄、加班通知等;
5.其他工人的證詞;
6.用自己的作品在公司內部刊物或公司網站發布關于自己事跡的報道;
7.工作記錄表;
8.公司簽署的職位描述、薪資確認函、崗位調動通知、離職通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員工名冊備查。
沒簽勞動合同怎么證明勞動關系?
沒簽勞動合同證明勞動關系方法如下:
1、錄音。最好是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股東之間的對話,且對話要有相應的目的性,對方承認或者默認勞動關系即可;
2、業務合同。如果勞動者以公司員工的身份和其他個人或者機構簽訂過合同之類的文書,可以持該份文件作為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
3、勞動局投訴。勞動者可以去勞動局投訴相關問題,如果用人單位派人過去調解,即使調解不成,也可以證明是其員工。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