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什么時候算是成立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什么時成立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成立時間可以視具體情況而定,通常是在借款協議的簽訂和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之后。
在形成借款合同的過程中,涉及以下關鍵步驟:
1、協商約定:
借款雙方自由協商借款的條件、利率、還款方式、擔保等條款,并達成一致意見。
2、合同簽訂:
雙方根據協商約定書面簽署正式的借款合同。簽署方式可以是雙方親自簽字、電子簽名或代理人代簽等形式。
3、合同生效:
合同簽署后,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合同通常需要滿足一定的法律要件,例如雙方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目的合法等。當滿足這些法律要件后,合同即生效。
4、資金劃撥:
根據合同約定,借款人可能需要將借款金額劃入借款人的指定賬戶。
需要強調的是,法律規定每個國家和地區可能會有所不同,所以具體的成立時間可能會因地區和法律要求而異。
在任何情況下,為確保雙方權益,建議借款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并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理。若您需要具體法律建議,請咨詢專業的法律服務機構。
拓展資料:
自然人是指生物學上的人類個體,是一種法律上的主體,具有權利和義務。與之相對應的是法人,后者是指經過法律設立并享有權利和義務的組織或實體。
自然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和合同可以是個人之間的交易、借貸、合作等,如前面提到的借款合同。這些合同需要符合法律的規定和要求,并由雙方自愿簽署。在合同簽訂后,雙方需要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并享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利。
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在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時,一般是依據國家或地區的法律進行,法律規定和制度可能因地區而異。因此,在具體情況下,建議咨詢專業法律機構以獲得準確的法律意見和指導。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什么時候成立
法律分析: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債權人提供借款之時成立,因為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所以借款行為付諸實踐,也就是借款交付給債務人后,借款合同才成立。所謂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相對于諾成合同而言的一種合同類型,其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現實給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法律分析: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的時候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什么時候生效
法律主觀:
借款合同依法成立時生效。合同成立的時間是:如果是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條第一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自什么時候成立
法律分析:相關法律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債權人提供借款之時成立,因為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所以借款行為付諸實踐。也就是說借款交付給債務人后。借款合同才成立。所謂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相對于諾成合同而言的一種合同類型,其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現實給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一條 貸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收取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的日期、數額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九條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借款合同生效成立的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只要是雙方(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真實的意愿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雙方或者多方當事人認可并簽字或者蓋章,就是有效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是實踐合同還需要已經提供借款才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