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調解無效應判決離婚(調解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哪些條件調解無效可以離婚?
法律分析:我國《民法典》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調解無效,哪些情形法院準予離婚
法律分析: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規定在出現下列哪些情況下,調解無效的,應準許離婚( )。
【答案】:A、B、C、D
感情確已破裂的例示性規定。為彌補“感情確已破裂”這一概括性離婚標準過于籠統難以操作的缺陷,《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列舉了常見的四類具體離婚原因,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判決準予離婚的四種法定情形,使法定離婚理由的概括性規定與列舉性規定互相補充、結合運用。這四類法定情形包括: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本題是對感情破裂例示性規定的考查,屬于識記型考點。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法律主觀:
以下情形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有賭博或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虐待或棄家庭成員等重大過錯情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調解無效的應判決準予離婚
法律主觀:
法律規定如下情形下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一方或雙方存在重婚、與他人同居、賭博或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實施家庭暴力、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 (二)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三)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根據《婚姻法》,人民法院審理的以下離婚案件,經調解無效,符合準予離婚法定情形的是( )。
【答案】:D
《婚姻法》第32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有哪些情況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有實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為虐待家庭成員、或遺棄家庭成員的;一方重婚或有其他違反一夫一妻制行為的;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等行為的,應當準予離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視為感情確已破裂:
(一)實施家庭暴力或以其他行為虐待家庭成員、或遺棄家庭成員的;
(二)一方重婚或有其他違反一夫一妻制行為的;
(三)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一方被追究刑事責任,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五)婚后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六)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七)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擴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