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離婚判決書了還需要離婚證嗎(離婚有判決書嗎)



有離婚判決書了還需要離婚證嗎(離婚有判決書嗎)
有離婚判決書了還需要離婚證嗎(離婚有判決書嗎)
法律主觀:
法院判決離婚后不需要再領離婚證。法院的準予離婚的判決書與離婚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判決書一般在上訴期后生效,雙方的婚姻關系解除。當事人在法院判決離婚后仍想領取離婚證的,可以攜帶相關判決書去婚姻登記機構(gòu)領取。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nèi)發(fā)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fā)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jié)婚。
法院判決離婚后一般不需要辦理離婚證。一般情況下,如果今后再婚,可以拿著法院的判決書或調(diào)解書和法律文書生效證明辦理再婚登記。已生效的離婚判決具有從法律上解除婚姻關系的效力,也就是說從離婚判決生效時起男女雙方就已經(jīng)解除了婚姻關系。當事人也可以憑借離婚判決書辦理再婚登記、戶口登記等事項,并且可以憑此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所以一定要注意保管好離婚判決書,法院的生效離婚判決書的效力是等同于離婚證的。
法律依據(jù)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 內(nèi)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nèi)地自愿離婚的,內(nèi)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nèi)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nèi)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法律主觀:
法院判決離婚后不需要再辦理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是夫妻通過訴訟離婚方式解除夫妻婚姻關系的憑證,離婚證是夫妻通過協(xié)議離婚手續(xù)解除夫妻婚姻關系的憑證,采用不同方式的離婚,得到的離婚憑證就會不同,離婚證和離婚判決書的法律效果一樣,都可以證明夫妻的婚姻關系已經(jīng)依法解除。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diào)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diào)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diào)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