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是否要簽訂合同(兼職需要簽訂合同嗎)
兼職人員簽訂兼職合同還是合作合同
_我國法律并未要求兼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為了維護自己合法利益,最好簽訂兼職合同。簽訂的兼職合同中要注意寫明:雙方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工作內容、報酬及給予方式等一些信息。
一、做兼職要簽合同嗎
兼職,也就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我國法律
并未要求兼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為了維護自己合法利益,最好簽訂兼職合同。簽訂的兼職合同中要注意寫明:雙方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工作內容、報酬及給予方式等一些信息。如果是單次工作的,最好要寫上完成工作的日期。這樣一來雙方的權利義務事先確定,兼職過程中也比較放心。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勞動合同法
》
第六十九條規定,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注意事項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原來兼職只是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的口語,而其在法律上被稱為非全日制用工。我們可以看到,我國對非全日制用工是沒有強行規定必須簽訂合同的,但為了保護兼職人員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最好還是與對方簽訂合同為好。要是你因此產生了什么法律糾紛的話,不妨來電咨詢一下在線律師,我們會詳細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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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做兼職要簽合同嗎?
法律分析:需要。大學生做兼職,通常以小時計酬,實際上屬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簽署勞動合同,也能訂立口頭協議。做兼職的勞動者,也可要求簽署勞動合同,約定勞動崗位和勞動時間,薪酬福利和違約責任等重要內容,避免口頭約定的不確定性和爭議性;當然,做兼職不簽署勞動合同,一定要選擇口碑不錯的用人單位,用工管理規范,才能將發生勞動糾紛的風險指數降到最低限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去做兼職要簽合同嗎
做兼職,通常以小時計酬,實際上屬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簽署勞動合同,也能訂立口頭協議。
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報酬結算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另外,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由此可見,做兼職的勞動者,也可要求簽署勞動合同,約定勞動崗位和勞動時間,薪酬福利和違約責任等重要內容,避免口頭約定的不確定性和爭議性;當然,做兼職不簽署勞動合同,一定要選擇口碑不錯的用人單位,用工管理規范,才能將發生勞動糾紛的風險指數降到最低限度。
兼職要簽合同嗎?
兼職可以雙方口頭約定不簽合同。但從保護自身權益的角度出發,最好還是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兼職可以簽勞動合同,這個需要兼職人與用人單位協商,看是簽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這兩者是有區別的。簽訂的兼職合同中要注意寫明:雙方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工作內容、報酬及給予方式等一些信息。如果是單次工作的,最好要寫上完成工作的日期。這樣一來雙方的權利義務事先確定,兼職過程中也比較放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兼職是否需要簽訂合同
兼職要簽訂合同。如果勞動者是從事非全日制的兼職工作,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也可以訂立口頭的協議,只要協議是當事人依法訂立的,上述方式都是有效的。我國法律并未要求兼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為了維護自己合法利益,最好簽訂兼職合同。簽訂的兼職合同中要注意寫明:雙方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工作內容、報酬及給予方式等一些信息。
兼職,也就是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我國法律并未要求兼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為了維護自己合法利益,最好簽訂兼職合同。簽訂的兼職合同中要注意寫明:雙方姓名或名稱、聯系方式、工作內容、報酬及給予方式等一些信息。如果是單次工作的,最好要寫上完成工作的日期。這樣一來雙方的權利義務事先確定,兼職過程中也比較放心。這個需要兼職人與用人單位協商,看是簽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這兩者是有區別的。應該簽訂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或其他協議應取決于你們雙方之間約定的內容,如是勞動關系,兼職時考慮保險的繳付,如員工已經辦理,則應購買雇主責任險予以規避風險,上述要在合同中予以約定。如果是單次工作的,最好要寫上完成工作的日期。這樣一來雙方的權利義務事先確定,兼職過程中也比較放心。
合同作為法定的書面證據之一,對于維護兼職工作人員的利益起著較為重要的作用,如不簽訂合同,當發生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等侵犯兼職人員利益的事情時,兼職人員將難以舉證其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鑒于現實生活中用人單位處于強勢地位,法律也為要求兼職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因此,如兼職人員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合同且發生糾紛的,可向專業的律師咨詢。
勞動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止。其中,試用期(有/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工作為,工作地點為。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_______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工作制(標準工時/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
第四條甲方于每______月______日前以現金或轉賬形式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計時/計件)標準為。其中,試用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第五條甲方應當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具體項目為。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培訓,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
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各項制度規范和操作規程。
乙方發生工傷時,甲方應當及時采取措施使乙方得到救治,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工傷待遇。簡易勞動合同書范本第七條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情形的,甲方應當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八條甲方違法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依法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條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字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條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兼職要簽合同嗎?
兼職不需要簽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兼職是可以雙方口頭約定,不簽合同。但從保護自身權益的角度出發,最好還是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需要注意的是,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需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勞動報酬結算支付周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后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