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暴如何起訴離婚呢(家暴法律如何起訴離婚)
家暴但沒有證據應怎么起訴離婚
起訴家暴離婚程序:
一、家庭暴力起訴離婚第一步先寫離婚起訴狀。
二、準備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所需要的證據。
三、拿著之前準備好的起訴狀2份、證據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2份到被告戶籍所在地或雙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訴離婚到立案庭辦理相關手續。
四、立案庭審查是否受理該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案件并交納訴訟費用回家等通知。
五、法院受理了該家庭暴力起訴離婚案件后將在法定的時間內向對方送達起訴狀副本證據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并向雙方發送傳票。
六、離婚調解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所以如果對方同意離婚法院會組織雙方進行離婚調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組織調解也可能是在開庭時首先問雙方是否愿意調解。調解成功的發民事調解書。如果不同意離婚或者調解不成功的將繼續開庭。
七、開庭時雙方都可以委托律師或其他代理人法院會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和訴訟請求判決是否準予離婚以及對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方面做出判決。這時法院可能判決離婚也可能判決不予離婚。一般對于第一次起訴離婚的被告又不同意離婚法院會判決不予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家暴怎么起訴離婚
暴力行為一般是指身體、精神上的暴力,是指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其身體、精神上的侵害行為。我國法律規定:“禁止家庭暴力。”但并沒有明確規定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4條規定:“夫妻間的互相忠實是夫妻應當互相忠實的表現。”對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也作出了明確規定。因此法律規定的夫妻之間互相忠實是可以依法提出離婚訴訟的條件。但為了保障弱勢群體能有一個完整穩定的婚姻關系,我國對于婚姻中家暴行為的舉證責任是相當重的,那么有家暴怎么起訴離婚?
1、起訴前應在公安機關登記備案,并提交公安機關出具的《治安處罰決定書》,該文書必須是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捺手印;
需要說明的是,公安機關出具的《治安處罰決定書》并不一定要本人簽字或捺手印;同時,需要提供《人身安全保護令》(俗稱“家暴通知書”)。如果無法提供,也應說明情況,并說明理由;如果受害者無法提供證明其被施暴的證據,則法院不予受理。家暴報案是由公安機關辦理的報案記錄,也是證明受害者存在家庭暴力行為的重要證據之一。受害方如果沒有提供《人身安全保護令》就無法向法院起訴:1、受害方不知道自己被施暴;2、受害方施暴者沒有對自己作出任何暴力行為;3、受到家庭暴力傷害后在醫院救治無效死亡證有罪;4、受害方曾向法院起訴過但因種種原因未予立案;5、公安機關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給受害方。家庭成員中的任何人都有義務協助法院收集、固定證據。如果上述六個方面能證明其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發生或已被公安機關行政處罰并在公安機關出具了《治安處罰決定書》,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法院受理后,原告必須在七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
被告必須在接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應訴。有特殊情況需延期起訴的,經原告同意,也可以延期半年起訴。不同意延期的,原告可以放棄上述權利。受送達人有正當理由不出庭應訴的,視為放棄上述權利。對于被告拒絕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進行缺席判決。但是,如果因被告未到庭而缺席判決或者經傳票傳喚之后拒不到庭的,則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3、雙方當事人都有義務到庭應訴,法庭應當在接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調解不成的,應當提交答辯狀,并說明理由。經調解不成的,應當開庭審理。經調解無效或者調解和好不成的,可以判決準予離婚。
4、調解失敗后應將雙方人民調解協議書掃描件發送至被告處,由被告簽名蓋章后在法院送達回證上注明“婚姻關系解除”字樣。
在法院進行離婚訴訟中,由于各種原因導致人民法院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當該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后,如果被告同意在公告期間內送達《調解書》或申請法院依法撤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制作簡易程序通知書,并將法律文書送往婚姻登記機關。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無誤后,予以公告送達。公告期間屆滿不受理該案件的,視為撤回該案件的起訴。該公告期滿不開庭審理尚未終結的,視為調解成功。
家暴如何起訴離婚
法律分析:家庭暴力不僅是一種人身傷害行為,而且嚴重違反了法律。因此,只要受害一方決定離婚,協商不成,就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起訴時,應攜帶結婚證、身份證、起訴書以及證明對方家庭暴力的有關證據材料,如一般傷害照片、病歷診斷證明、報警記錄、錄音、聊天記錄、保證書、悔過書等。他們也可以是書面證人證言。立案時,證據不全的,立案后可以繼續收集。有的證據,如派出所的報警記錄和詢問記錄、傷害鑒定報告等,當事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開庭前無法取得的,可以在開庭后申請法院發出調查取證。對于家庭暴力,可以在訴訟請求書中分別要求對方賠償精神損失和醫療費用,但也可以要求更多的財產。但具體的賠償數額可以由法院根據證據的證明力、損害后果和家庭財產的數額來確定和判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民法典中家暴沒有證據如何起訴離婚
法律分析:當事人遭遇家暴沒有證據也是可以起訴離婚的,只是沒有證據法官可能不會判決夫妻離婚,這種情況下,起訴方可以在第一次判決生效后分居滿一年再行起訴,第二次起訴沒有特殊情況法院都會判決離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