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申請離婚(怎樣申請離婚最快辦理)
民政局如何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主觀:
民政局離婚流程是:1.準備好相關材料,包括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和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2.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3.等待三十天離婚冷靜期;4.離婚冷靜期過后的三十天內一同去法院領取離婚證。
法律客觀:
民政局怎樣辦理離婚手續:一、離婚登記的條件:(一)、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二)、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三)、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四)、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五)、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六)、當事人持《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定的身份證件。二、離婚登記的程序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痢粱橐龅怯浱帯?。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三、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二)、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橐龅怯洐C關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通知單》,并提供有關法律咨詢服務。
離婚怎么申請
離婚的申請手續如下:
1、當事人協議離婚的,應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必須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3、申請時應持雙方的結婚證、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等證件和證明,以及離婚協議書。
4、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審查;
5、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御悉查并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愿離婚,并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夫妻離婚財產的分割:
1、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2、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共同財產,分割時各歸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3、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或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離婚時可以請求對方退還彩禮;
4、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以給一方所有;
5、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神殲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6、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增殖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人折價補償給另一方;
7、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勺们榉颠€;
8、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游拆沖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
9、離婚時一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0、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11、夫妻之間的財產可以二人協商處理;
12、如果協商失敗,可以由法院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判決。
離婚孩子的分配:
1、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
2、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
3、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
4、兩周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并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準許;
5、兩周歲到十周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
6、十周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見,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7、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8、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準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