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訴后訴訟費誰承擔(撤訴后訴訟費怎么退)
撤訴后訴訟費誰承擔
該費用由撤訴方負責。
當原告撤回訴訟后,由撤訴方承擔訴訟費用。也就是說,原告在撤訴后需要承擔由訴訟所產生的費用,包括法院費用、對方的律師費等。
如果立案時預交了全額訴訟費的,則可以退還一半訴訟費給原告;如果立案時就已經減半收取的,則訴訟費不退還。
原告撤訴的訴訟費由誰承擔
法律主觀:
撤訴的訴訟費不是由被告承擔,而是由原告承擔。根據法律規定,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后,在人民法院開庭之前原告撤訴的,訴訟費用由原告承擔,案件受理費用減半收取。
法律客觀:
《訴訟費交納辦法》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后撤訴用交訴訟費嗎,由哪一方交
民事訴訟撤訴訴訟費如何交納撤訴需要遞交撤訴狀,并且需要經過法院審查,法院同意的才能撤訴。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如何進行撤訴撤訴是原告自立案到判決或裁定前的訴訟過程中,主動撤回訴訟請求、申請人民法院終止訴訟程序的活動,是原告對其處分訴訟請求的程序權利的活動。撤訴是指原告在案件審結后審判前,申請撤回起訴或上訴的訴訟行為。人民檢察院可以依法撤回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公訴和抗訴。一經撤訴,訴訟程序隨即終止。 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撤訴有自愿申請撤訴和視為撤訴兩種,自愿申請撤訴是原告自立案到宣告判決或裁定前的訴訟過程中,主動撤回起訴,經人民法院準許終止訴訟程序的活動。而視為撤訴則是原告或者上訴人經兩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即視為撤訴;并且原告或者上訴人未按規定的期限預交案件受理費,又不提出緩交,減交、免交申請,或者提出申請未獲批準的,按自動撤訴處理。申請撤訴是法律賦予原告專有的訴訟權利,但原告申請撤訴,必須經人民法院裁定準許,撤訴才能最終實現。這是因為人民法院需要審查原告的申請撤訴是不是真的出于自愿,是否屈服于外在壓力,以及撤訴會不會對公共利益或他人權益產生不利影響。如果,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準許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而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人民法院準許或者不準許撤訴以裁定的方式作出,并且不能上訴。申請撤訴的條件是什么申請撤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人民法院才能批準: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后處于同原告相同地位,也可申請撤訴,但他的撤訴并不影響原告和被告之間訴訟的正常進行。
(2)撤訴必須是原告自愿。
(3)撤訴必須合法。一是有權申請者;二是宣判之前提出;三是實體上不得有規避法律行為,不能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有損于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一、原告撤訴要承擔哪些費用
1、原告申請撤訴,法院裁定準許后,訴訟費由原告承擔。如果立案時預交了全額訴訟費的,則可以退還一半訴訟費給原告;如果立案時就已經減半收取的,則訴訟費不退還。
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二、撤訴的條件有哪些
撤訴的條件有具體如下: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
2、撤訴必須是原告自愿;
3、撤訴必須合法;
4、撤訴必須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當事人行使處分權,必須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
三、撤訴后會產生什么樣的法律后果
撤訴后會產生的法律后果如下:
1、法院裁定準許撤訴或按撤訴處理,都會直接引起終結訴訟程序的法律后果;
2、訴訟時效重新開始計算,原告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訴訟費用由原告或上訴人負擔。
原告撤訴的訴訟費由誰承擔
該撤訴的訴訟費由原告或上訴人承擔。
法院裁定準許原告或上訴人撤訴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上訴人自行負擔。訴訟費是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程序應當交納的費用,可以不交納或免予交納訴訟費用的除外。訴訟費一般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以及證人、鑒定人、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
撤訴后訴訟費誰承擔
法律主觀: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應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應由被告負擔。
法律客觀: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銀行撤訴律師費和訴訟費怎么處理
法律主觀:
原告申請撤訴,法院裁定準許后,訴訟費由原告承受。如果立案時預交了全部訴訟費的,則能夠退還一半訴訟費給原告;如果立案時就已經減半收取的,則訴訟費不退還。《訴訟花費交納辦法》第十五條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 案件受理費 。 第三十四條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 律師承辦業務,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托,與委托人簽訂書面委托合同,按照國家規定統一收取費用并如實入賬。律師事務所和律師應當依法納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條 律師執業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恪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律師執業應當接受國家、社會和當事人的監督。律師依法執業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害律師的合法權益。
撤訴要交訴訟費嗎
一、撤訴要交訴訟費嗎?
要。“民事訴訟撤訴之后還要交訴訟費。法律上規定,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二、財產案件訴訟費標準是多少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撤訴可以退還一半的訴訟費。民事訴訟中,原告或上訴人申請撤訴的,需要承擔案件受理費。行政訴訟中,原告申請撤訴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原告撤訴被告費用誰承擔
在民事訴訟活動中原告申請撤訴的,案件的受理費由原告自行承擔,不過,在原告申請撤訴并且法院也裁定撤訴的情況下,訴訟費是減半收取的。民事案件的訴訟費標準不是固定的,像離婚案件的訴訟費就是50~300元不等。
一、民事訴訟原告撤訴訴訟費由誰承擔?
民事訴訟原告撤訴訴訟費由原告承擔。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二、民事訴訟申請撤訴的條件是什么?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訴申請。但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申請撤訴不影響原告和被告之間本訴的進行。
(2)撤訴必須是原告自愿。申請撤訴是原告處分自己實體權利和訴訟權利的行為,除非原告有明確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強迫原告申請撤訴,審判人員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動員原告申請撤訴。
(3)撤訴必須合法。申請撤訴的時間必須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決之前;申請撤訴的人必須是有申請撤訴權的人;申請撤訴在實體上不得有規避法律的行為,不得違反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有損于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
(4)撤訴必須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三、撤訴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1)終結訴訟程序。這是撤訴的最直接的法律后果;
(2)訴訟費用由撤訴的當事人負擔。當事人撤訴的,由撤訴的當事人負擔訴訟費用,但減半收取;
(3)訴訟時效重新開始計算。
四、民事訴訟費收費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在民事訴訟活動中,原告需要提前了解撤訴產生的法律后果,撤訴會直接導致訴訟程序的終結,而且訴訟費也需要由自己承擔。在被告沒有履行應盡義務之前,原告最好不要輕易撤訴。原告在申請撤訴之前,就訴訟費的承擔問題,也可以先跟被告方協商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