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包括哪些構成要件
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有哪些構成要件
法律分析: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上必須具有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為。主體要件本罪的犯罪主體是公司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包括公司法中所規定的在中國境內注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是復雜客體,即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制度和股東及其他人的合法權益。公司以營利為其目的,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是公司正常運轉的基本要素。犯本罪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
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
法律主觀:
提供虛假財會報告,會受到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處罰。企業應當如實提供各項資料給相關部門,配合相關部門的檢查、審批。樹立一個良好的企業形象。
法律客觀: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違反本法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出具虛假審計報告構成什么罪
提供虛假審計報告構成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提供虛假審計報告,嚴重擾亂了工商局對企業的管理,造成相關企業被省級財政部門查處,而無法于當年進行正常年檢的后果,社會影響惡劣。虛假審計報告:
1、對虛假的會計報表審計時,沒有發現虛假問題,而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
2、對虛假的會計報表審計時,故意隱瞞虛假問題,而出具了無保留意見的。
3、對虛假的會計報表審計時,應當發表否定意見,而出具了保留意見或無保留意見的。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罪,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前款規定的人員,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一款規定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注冊會計師法》
第三十九條第三款 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故意出具虛假審計報告、驗資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九條第一款 承擔資叩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 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并可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 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證券法》
第二百零二條 為證券的發行、上市或者證券交易活動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機構, 就其所應負責的內容弄虛作假的,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并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直 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提供虛假出具證明文件罪構成要件
法律主觀:
客體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的工商管理制度。我國公司法對 有限責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的成立規定了嚴格的條件,如公司法第23條規定了 有限責任公司注冊 資本的最低限額;第152條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的最低限額。這對建立工商企業制度、規范公同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利益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故意或過失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的行為,可能致使不具備成立條件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從而破壞了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妨礙了國家工商管理部門對公司的有效管理。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評估事務所、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事務所等單位或個人提供的有關公司成立或經營情況的各類虛假的證明文件,主要有以下幾類: (1)評估報告。資產評估事務所及評估師對公司發起人以物產、工業產權、專利技術折抵注冊資本而開具的評估報告或證明。 (2)驗資報告。注冊會計師或審計師對公司的注冊資本進行查驗,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法有關條款的規定。 (3)驗證報告。除對資金情況驗證外、注冊會計師還應對公司的招股說明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近三年公司經濟利潤情況表及公積金提取情況表等文件進行審查,然后開具驗證文件。 (4)審計報告。審計師對公司各類經營情況進行審計,然后開具審計報告。 (5)其他報告。如會計報表、律師的 法律意見書 等。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證明文件,在這里是指 資產評估報告 、驗資證明、驗證證明、審計報告等中介證明,所謂虛假的證明文件,是指上述證明文件的內容不符合事實、不真實,或杜撰、編造、虛構了事實,或隱瞞了事實真相。虛假,既可以是全部內容虛假,又可以是其中的主要內容虛假。就其表現而言,則由于各種證明文件的內容不同而多種多樣,如 資產評估師 明知公司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 土地使用權 折抵資本或股本與實際不符,或高于其實際價值,或低于其實際價值,但仍不加指出,仍然出具評估證明;或者公司提出的折抵數額本來與實際相符,卻又故意壓低或抬高物產、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的折抵數額或股本。驗資人員明知公司發起人沒有出資或沒有足額出資而證明其出資或足額出資;或在他人本來足額出資時卻說沒有足額出資。驗證人員,明知公司的財務報告內容不實,會異致股東和社會公眾重大損失不予指出或者對公司可能造成股東或其他 利害關系人 的利益損害的公司財物會計處理予以隱瞞或作不實報告。審計人員,代表國家對即將成立的公司金融狀況審查過程中,發現 股份制公司 招股說明書,當年的負債表、損益表、財務變動情況,連續3年的經營情況有虛假內容而置之不理或幫助公司作假等等。 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行為,必須情節嚴重才構成犯罪。情節不屬嚴重,即使提供了虛假證明文件、也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提供虛假證明的;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給公司、公司股東、債權人及其利益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提供虛假證明給公司用于進行非法發行股票,低價折股、低價出售國有資產、虛假出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造成惡劣影響的;等等。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具有一定身份的特殊主體。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下列人員可以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1)資產評估師。公司成立的發起人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為自己股款的,其在公司中的所持股份數額,應由資產評估師作出評估,并拿出相應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低估作價, (2)注冊會計帥。公司成立的發起人應當一次性地按所認股份的數額繳足股金,并由章程規定或者事先約定的銀行或其他金融單位出具收款單據;對于有限責任公司,應有足夠的注冊資本,對于發起人認購股金及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金情況,注冊會計師應該認真核實有關帳目,加以驗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3)審計師。審計師代表國家依法對即將成立的公司金融狀況進行審計,其中包括對股份制公司的招股說明書、當年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會變動情況表、連續二年的經營情況表等依法進行審查,對虛假的,能夠使認購股票的法人或公眾股民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公司文件應及時予以揭露,并予以相應的處理。反之,如果出任審查的審計師與公司惡意串通,為公司出具虛假的證明文件,使其他法人或公民在經濟上遭受損失,造成嚴重影響,則該審計師構成本罪主體。 (4)其他人員。除上述三類人員外,法律服務人員及其他行使評估師、注冊會計師、審計師職權的人亦可成為本罪主體,這些人雖不具有評估師、注冊會計師及審計師的職稱(如未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會計師),但受委托從事了評估師、注冊會計師或審計師、法律服務的工作,所出具的證明文件,同樣具備法律效力。因此,這些人亦可能構成本罪的主體。 根據本節第231條之規定,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如果評估事務所、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機構等單位與公司惡意串通,指定其人員為該公司出具虛假的驗資證明等文件,情節嚴重的,則該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所提供的有關證明文件有虛假內容但仍決意提供。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應是他罪如中介組織人員 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 。至于其動機則多種多樣,有的是貪圖錢財、有的是礙于情面,有的是討好他人,有的是迷戀女色,有的是有求于他人,有的是出于報復等等,但無論動機如何,均不影響本罪成立。
法律客觀:
客體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國家的工商管理制度。我國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規定了嚴格的條件,如公司法第23條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第152條規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的最低限額。這對建立工商企業制度、規范公同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利益是十分必要的,因此,故意或過失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的行為,可能致使不具備成立條件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從而破壞了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妨礙了國家工商管理部門對公司的有效管理。 本罪的犯罪對象為評估事務所、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和審計事務所等單位或個人提供的有關公司成立或經營情況的各類虛假的證明文件,主要有以下幾類: (1)評估報告。資產評估事務所及評估師對公司發起人以物產、工業產權、專利技術折抵注冊資本而開具的評估報告或證明。 (2)驗資報告。注冊會計師或審計師對公司的注冊資本進行查驗,以確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法有關條款的規定。 (3)驗證報告。除對資金情況驗證外、注冊會計師還應對公司的招股說明書、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近三年公司經濟利潤情況表及公積金提取情況表等文件進行審查,然后開具驗證文件。 (4)審計報告。審計師對公司各類經營情況進行審計,然后開具審計報告。 (5)其他報告。如會計報表、律師的法律意見書等。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行為,所謂證明文件,在這里是指資產評估報告、驗資證明、驗證證明、審計報告等中介證明,所謂虛假的證明文件,是指上述證明文件的內容不符合事實、不真實,或杜撰、編造、虛構了事實,或隱瞞了事實真相。虛假,既可以是全部內容虛假,又可以是其中的主要內容虛假。就其表現而言,則由于各種證明文件的內容不同而多種多樣,如資產評估師明知公司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折抵資本或股本與實際不符,或高于其實際價值,或低于其實際價值,但仍不加指出,仍然出具評估證明;或者公司提出的折抵數額本來與實際相符,卻又故意壓低或抬高物產、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的折抵數額或股本。驗資人員明知公司發起人沒有出資或沒有足額出資而證明其出資或足額出資;或在他人本來足額出資時卻說沒有足額出資。驗證人員,明知公司的財務報告內容不實,會異致股東和社會公眾重大損失不予指出或者對公司可能造成股東或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損害的公司財物會計處理予以隱瞞或作不實報告。審計人員,代表國家對即將成立的公司金融狀況審查過程中,發現股份制公司招股說明書,當年的負債表、損益表、財務變動情況,連續3年的經營情況有虛假內容而置之不理或幫助公司作假等等。 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行為,必須情節嚴重才構成犯罪。情節不屬嚴重,即使提供了虛假證明文件、也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提供虛假證明的;違法所得數額巨大的;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的;給公司、公司股東、債權人及其利益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提供虛假證明給公司用于進行非法發行股票,低價折股、低價出售國有資產、虛假出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造成惡劣影響的;等等。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具有一定身份的特殊主體。根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下列人員可以成為本罪的犯罪主體: (1)資產評估師。公司成立的發起人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為自己股款的,其在公司中的所持股份數額,應由資產評估師作出評估,并拿出相應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低估作價, (2)注冊會計帥。公司成立的發起人應當一次性地按所認股份的數額繳足股金,并由章程規定或者事先約定的銀行或其他金融單位出具收款單據;對于有限責任公司,應有足夠的注冊資本,對于發起人認購股金及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金情況,注冊會計師應該認真核實有關帳目,加以驗證,出具有關證明材料。 (3)審計師。審計師代表國家依法對即將成立的公司金融狀況進行審計,其中包括對股份制公司的招股說明書、當年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會變動情況表、連續二年的經營情況表等依法進行審查,對虛假的,能夠使認購股票的法人或公眾股民遭受重大經濟損失的公司文件應及時予以揭露,并予以相應的處理。反之,如果出任審查的審計師與公司惡意串通,為公司出具虛假的證明文件,使其他法人或公民在經濟上遭受損失,造成嚴重影響,則該審計師構成本罪主體。 (4)其他人員。除上述三類人員外,法律服務人員及其他行使評估師、注冊會計師、審計師職權的人亦可成為本罪主體,這些人雖不具有評估師、注冊會計師及審計師的職稱(如未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的會計師),但受委托從事了評估師、注冊會計師或審計師、法律服務的工作,所出具的證明文件,同樣具備法律效力。因此,這些人亦可能構成本罪的主體。 根據本節第231條之規定,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如果評估事務所、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機構等單位與公司惡意串通,指定其人員為該公司出具虛假的驗資證明等文件,情節嚴重的,則該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主體。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所提供的有關證明文件有虛假內容但仍決意提供。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構成犯罪的,應是他罪如中介組織人員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至于其動機則多種多樣,有的是貪圖錢財、有的是礙于情面,有的是討好他人,有的是迷戀女色,有的是有求于他人,有的是出于報復等等,但無論動機如何,均不影響本罪成立。
虛假報告罪成立條件
法律主觀:
虛假訴訟罪的立案條件具體為: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致使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干擾正常司法活動,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立案追訴。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驗證、會計、審計、法律服務等職責的中介組織的人員故意提供虛假證明文件,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前款規定的人員,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一款規定的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出具的證明文件有重大失實,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