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只起訴小三構成重婚不起訴老公



能否只起訴小三構成重婚不起訴老公
能否只起訴小三構成重婚不起訴老公
法律分析: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或者以夫妻名義與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構成重婚罪。原配可以收集第三者構成重婚罪的證據,寫好起訴狀,向第三者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要求追究第三者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一、只告小三重婚不告老公可以嗎
1、可以,但重婚罪不是親告罪,即不屬于告訴才處理的案件。因此,即使只告小三。經過公安偵查,也會查出其配偶存在重婚的違法事實。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告重婚但不離婚可以嗎
可以,重婚需要追究法律責任,但不一定離婚。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訴,如果情節比較嚴重,影響很壞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訴,而由人民群眾、社會團體或有關部門提出控告,應由人民檢察機關審查決定是否構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重婚罪的起訴過程結合實際情況。可以提起重婚罪訴訟的原告包括:嫌疑人的配偶、重婚罪的受害方、檢察院。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所以對于合法婚姻關系中的受害人而言,可以針對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提起刑事自訴,使得重婚者和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受到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處罰。重婚罪可以自己告訴,但是需要掌握一定的證據。
小三是可以告重婚罪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小三都能夠告。必須是小三構成重婚罪當中的受害者,即在與有夫之婦或有婦之夫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期間,其并不知道對方已經結婚。那么這種情況下的小三才能以受害人的身份狀告對方重婚罪。
1、從重婚者的主觀特征來看,其重婚行為是直接故意。這種直接故意表現為: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關系未解除而又與他人結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2、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關系”僅是重婚罪侵犯的對象。第一種觀點直接混淆了犯罪客體與犯罪對象的區別。
3、重婚罪的客觀方面,就是重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實施的婚姻重疊行為。即在同一時間內,重婚者存在兩個婚姻關系,前一婚姻關系是否合法,并不影響重婚罪的構成。
4、在司法實踐中,前婚不合法,后婚“合法”,正是新形勢下重婚者為規避法律制裁而采取的一種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現形式。
綜合上面所說的,重婚罪就會涉及到有三個人,除了違反婚姻法的人,其它的都是屬于受害人,受害人都是可以作為原告來進行起訴,所以,在起訴的時候就需要先提交起訴狀,然后再提交相關的材料,這樣就可以得到法院的受理,從而保障自己的權益。
拓展資料:小三明知對方有家庭還執意生下孩子,現在小三告男方?
小三明知而與已婚男子同居生活,還生了孩子。小三和男人都構成重婚罪。法院認定構成重婚罪的,會在兩年以下判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