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怎么賠償(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怎么辦)
勞動法拖欠員工工資怎么賠償
勞動法拖欠員工工資賠償如下:
(1)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3)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勞動法拖欠工資的規定: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綜上所述,按照應付金額50%-100%的標準來加付賠償,具體情況下可以協商來要求賠償處理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拖欠工資有補償或者賠償嗎
拖欠工資有賠償,相關規定如下:
1、用人單位無故克扣、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拒絕支付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
2、用人單位除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勞動者全部工資和報酬外,還應當支付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
(1)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2、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拖欠一個月工資賠償多少
法律主觀:
拖欠工資按照工資報酬的25%賠償,并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客觀:
用人單位長期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有權通過法律的途徑要求相應的經濟補償。具體說來,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可以得到怎樣的賠償呢——一、工資報酬+經濟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這就是說,如果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經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單位還應加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賠償金。二、解除合同+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嚴重拖欠工資的,勞動者也可以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因為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行為,正符合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即“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加之,由于勞動者是由于單位拖欠工資而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依據四十六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具體的經濟補償詳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由此可見,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或者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用人單位賠償。如果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到相關部門投訴、申請支付令,或者直接提起勞動仲裁。
拖欠工資怎么賠償
拖欠工資賠償分為以下情況:
1、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拖欠工資怎么賠償
一、拖欠工資怎么賠償
1、拖欠工資的賠償標準如下:
(1)支付應得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2)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經濟補償金;
(3)支付一到五倍的賠償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二、拖欠工資不給怎么辦
拖欠工資不給的處理方式如下: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2、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的在拿到仲裁書后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怎么賠償
法律主觀: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工資需要支付工資報酬50%-100%的賠償。用人單位有拖欠勞動者工資的情況時,可以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拖欠一年工資怎么賠償和補償
拖欠一年工資賠償和補償方式如下:
1、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并且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2、未依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規定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企業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經濟補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