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保證人的資格要求是什么(資格要求是什么意思)



大律云律師團
北京天用律師事務所
擅長領域:交通事故
作為保證人的資格要求是什么(資格要求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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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保證人的資格要求是什么(資格要求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擔保法》關于保證人的資格的規定有:(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2)除國務院批準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以外,國家機關不得作保證人。(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