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有權向雇員追償嗎(雇主向雇員追償雇員沒錢賠什么后果)



雇主有權向雇員追償嗎(雇主向雇員追償雇員沒錢賠什么后果)
雇主有權向雇員追償嗎(雇主向雇員追償雇員沒錢賠什么后果)
法律主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第十一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給老板開車出車禍應由老板負責,若雇員存在故意或過錯,老板可以追償。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條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賠償責任;但是,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規定適用于按照規定免票、持優待票或者經承運人許可搭乘的無票旅客。
雇主有權向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雇員進行追償。比如,雇員疲勞駕駛致使發生車禍造成他人損失,雇主賠償受害人后,雇主就有權向疲勞駕駛的雇員行使追償權。
不應超過50%,雇員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才承擔責任。在雇傭關系中,雇主作為組織管理者,通過對生產經營流程的設計和管理,對雇員進行支配,實現其利益,其獲得的收益遠大于雇員獲得的報酬。雇員的行為受雇主的支配,具有依附性,雇員實為雇主創造經濟利益,故在雇員存在重大過失的情形下,雇主追償權的比例不應超過50%。
關于雇員司機存在重大過失的認定標準。在具體個案中判斷雇員是否存在重大過失,應當從損害結果的可預見性、損害結果是否具有可避免性,即雇員是否具有從事所屬職業的專業技能、是否具有年齡層所應有的認識能力、是否存在嚴重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是否存在不聽勸阻的情形等方面綜合進行判斷。同理,作為雇員的司機,其是否存在重大過失,也應當參照這一標準,綜合其在交通事故的發生原因中是否存在嚴重違反駕駛操作規程、嚴重違反交通規則違章駕駛、不聽勸阻等行為。雇員司機負事故主要責任或全責的,屬于重大過失,由雇員司機與雇主對損害承擔連帶責任;而雇員司機在被認定為負同等責任及次要責任的,屬于一般過失,僅由雇主承擔責任。在雇傭關系中,在發生事故后,一般由雇主承擔責任,在雇員故意或重大過失時承擔連帶責任,雇主在選擇雇員時應當更加謹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主觀:
雇主對雇員的賠償責任為無 過錯責任 ,但并非雇主對雇員在完成受雇工作中的任何損害都承擔責任。如果雇主能夠證明自己具有免責事由,則可以不承擔責任。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 人身損害 ,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法律客觀: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 勞務關系 ,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 侵權責任 。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主和雇員的賠償責任的劃分根據不同的情況判定,如果是雇員在雇傭的活動中受傷,雇主承擔責任,如果是雇員故意受傷的,雇主是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客氣要求第三人承擔責任。
一、民法典中雇主與雇員賠償責任是怎樣的?
(1)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2)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4)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二、損害賠償標準
(1)醫療費:以醫院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業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在就醫或者轉院治療過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5)住宿費:參照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
(9)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10)傷殘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歲周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上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1)喪葬費:按照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六個月的工資總額。
(12)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13)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嚴重的人身傷害、可能深受殘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親屬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創傷,并基于此而要求賠償義務人給予受害人及其近親屬一定數額的賠償。
雇主和雇員存在雇傭關系,在雇傭關系中人身關系受到損害,可以要求一定的賠償,不同的情況下的賠償的責任主體是不同的,每一個角色的賠償責任也是不同的,賠償的內容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相應的賠償,包括死亡賠償金,傷殘賠償金等。
一、雇傭關系中雇主承擔賠償后可否追償
雇員在雇傭活動中受傷的,一般由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受傷是第三人造成的,雇主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勞務關系中的侵權責任】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二、雇員受傷,雇主拒絕不賠償怎么辦
通常來說,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這里提到的“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也就是說,如果你是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指定的勞務過程中受到損害,此時雇主是需要承擔責任,如果雇主不賠,那么就違法了。
想要確定雇主對雇員在受雇期間所遭受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須具備下列3個條件:
1、受害人須為雇員;
2、須雇員遭受損害;
3、雇員須在完成受雇工作中因工傷事故而遭受損害。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雇員在雇傭活動中受傷的,由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員有重大過錯的,可減輕雇主責任。如果受傷是第三人造成的,雇主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