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占用道路施工影響交通安全(擅自占用道路施工的處罰)
占道施工應采取什么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一、占道施工應采取什么措施保障交通安全
1、占道施工應采取擺放安全標志牌、在施工處設置圍護和一定的緩沖區的措施以保障交通安全。在一般的公路上占道施工的,應當在前方200米處就要進行擺放安全標志牌,以提醒駕駛人減速慢行。如果是在高速或者一級路上施工的,則在施工1公里處就要設置安全標志方便提醒,并在施工作業區進行圍護,且要有一定的緩沖區。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條
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并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復通行。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二、違章占道怎么處罰
違章占道罰款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一次記十二分。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占用道路影響交通安全需要負責嗎?
需要負一定責任,因為按照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第三十一條 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從事非交通活動。第三十二條 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應當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門的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征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施工作業單位應當在經批準的路段和時間內施工作業,并在距離施工作業地點來車方向安全距離處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采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完畢,應當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驗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復通行。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作業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因為非法占用道路影響交通安全或者雖然經批準可以占用但是未設置警示標志的,對交通事故發生有因果關系,需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
非法占用道路施工造成交通堵塞
施工單位進行道路施工作業時,一般都會設置警示標志,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防止安全隱患;道路出現毀損情況時,道路管理單位也會采取上訴措施。但是,如果施工單位或者道路管理單位未按規定操作,因此造成正常通行的人員傷亡或車輛、其他財產損失時,道路管理單位和相關的施工單位應當與肇事車輛的駕駛人一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在受害人在訴訟中并未列道路管理機關或施工單位為被告,那么承擔責任的駕駛人可以向其追償。當然,如果道路設施的缺陷并非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之一,則不必與駕駛人一起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同理,任何人都不得在公路上以及公路用地范圍內擺攤設點、堆放物品、傾倒垃圾,擅自設置障礙、挖溝引水,以及利用公路邊溝排放污染物或者進行其他損壞,污染公路和影響公路暢通的活動等,由此造成交通事故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為道路施工導致交通事故發生,誰來負責?
道路施工過后如果沒有放置警示牌,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責任應當由道路施工方承擔。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道路施工單位在進行施工時,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確保交通安全,包括及時設置施工標志、警示標志、限速標志等,以提醒駕駛人注意安全行車。如果施工單位沒有設置或者設置不當,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那么責任就應該由施工單位承擔。
同時,如果道路施工過后沒有放置警示牌,如果駕駛員在沒有警示牌的情況下超速行駛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則駕駛員也應當承擔一定的責任。因此,在道路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當嚴格按照規定設置警示牌等警示標志,而駕駛人也應當按照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遵守道路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