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一定會減輕處罰嗎(自首會減輕處罰么)
自首后一定會被減刑嗎
法律主觀:
減刑 指對原判刑 刑罰 適當減輕的一種 刑法 執行活動,發生在刑罰的執行階段,與 自首 沒有必然聯系,是否可以減刑取決于在刑罰執行的過程中犯罪分子是否具有可以減刑的事由,如表現良好,有悔罪表現。與自首相關的是可以減輕處罰。構成自首的,可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但并不一定會減輕處罰,需要結合犯罪的輕重和自首的具體情節。
法律客觀:
《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自首是從輕還是減輕刑罰?
自首是從輕、減輕刑罰都是有可能的,自首的犯罪分子首先會如實敘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若是公安機關由于自首的行為獲得了關鍵信息,有效的防止了嚴重后果發生的,那么就會減輕處罰,其他情形一般是從輕處罰。
一、自首是從輕還是減輕刑罰?
自首是從輕、減輕刑罰都是有可能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二、如何把握對自首情節的認定?
對自首者的適當量刑是自首從寬制度得以正確進行的保證,根據中國《刑法》第57條規定的量刑一般原則和司法實踐經驗,一般認為,自首量刑的一般原則應掌握下列三點:
1、主要根據犯罪事實。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會的持續狀態結束,但是給社會造成的損害并不會因自首而消滅。犯罪人投案自首,僅僅表明對自己所犯罪行的態度,并不會改變其原來犯罪事實。因此,審判人員在決定對自首的犯罪分子量刑,必須以其犯罪事實為主要根據。在司法實踐中,審判人員首先按照自首者罪行的輕重對照有關法律,擬定一個刑罰幅度,而后結合自首的從寬情節,所以要把握好度,做到嚴寬適度,不枉不縱。
2、具體考慮自首情況。主要包括:
(1)自首的時間。犯罪人投案自首的時間早晚,說明其悔悟時間的早晚;同時也說明了犯罪人的犯罪行為,對社會危害性的持續狀態長短。
(2)自首的原因及動機。犯罪人犯罪之后的認罪、悔罪、悔改心理是自首動機的三大要素,悔罪態度好的情況下,投案自首的,也說明了其悔悟的程度,量刑時也要考慮;
(3)交待罪行的情況。交待罪行是否徹底,是否主動,也說明了投案者是否是真心悔悟的;
(4)犯罪分子有無主動表現。這四大情節,審判人員在量刑時一定要注意的。
自首后一般都是會被從輕處罰的,若是由于其自首并闡述犯罪事實,使得司法機關有效的防止了他人繼續實施違法行為,那么此時會根據其立功表現減刑處理。具體的量刑是由法院或者是檢察院進行的,若是有自首情形的,必須要結合公安機關提交的犯罪分子自首后的表現來確定。
自首會不會減輕處罰
一、對于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法院可以從輕處罰,但最終還要結合自首情節、立功表現及犯罪情節等。并非自首的犯罪嫌疑人都能得到減輕處罰的待遇。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自首的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二、自首的表現如下:
1、犯罪以后的人主動向有關單位投案的;
2、犯罪以后的人因病傷為了減輕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為投案或先以信電投案;
3、罪行尚未被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單位盤問、教育后,主動交待自己罪行的;
4、罪犯在逃跑的,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或經查實確已準備投案,或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抓獲的。
5、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本意,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公安機關通知其親友,或親友主動報案后,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應視為自動投案,自首。實踐中稱之為送子歸案。
6、犯罪分子自動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視為自首。對于同案犯的自首,在向司法機關交待自己的罪行外,還應交待同案犯的犯罪行為,才能認定為自首。
三、投案自首如何進行量刑
對于自首情節,結合自動投案的動機、時間、方式、罪行輕重、供述犯罪事實的完整性、穩定性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確定從寬的比例:
1、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實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發覺,但尚未受到訊問,或者未被采取強制措施,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不同種罪行,以自首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或親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5、罪行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6、其他類型的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7、犯罪較輕(指法定刑幅度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的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8、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但在一審判決前又能如實供述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投案自首會減刑嗎
法律主觀:
對于認定自首的,法院會綜合考慮自首的動機、時間、方式、罪行輕重、如實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進行量刑,一般都會從輕或減輕處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所以,只要犯罪后無逃避處罰的行為,且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這是被認定為自首的。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七條
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
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自首能免除處罰嗎
這個問題可以根據相關法律進行全面分析。自首可以獲得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自首并不能成為逃避處罰的屏障,以及從輕處罰與減輕處罰有非常大的不同這三個方面。
一是依據相關法律,自首確實可以獲得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自首能否獲得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的處理,需要依照相關法律來衡量。根據相關法律,自首確實可以獲得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的處理的。正因為如此,如果當事人存在自首的行為,那么他肯定是可以獲得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的處理。這是確定無疑的事情。
二是自首之后依舊會受到處罰,并不能成為逃避處罰的屏障。雖然自首可以獲得從輕處罰或者減輕處罰的處理,但是自首這種行為卻不能成為逃避處罰的屏障,當事人還是要受到相應的處理的。這一切同樣需要依照相關法律執行。
三是從輕處罰與減輕處罰之間存在著非常大的不同。從輕處罰與減輕處罰之間雖然在表達上比較相近,但是二者之間存在非常大的差異。首先,根據情節的不同,對于自首行為的結果可能是從輕處罰,也可能是減輕處罰。其次,從輕處罰不一定等于不進行處罰,減輕處罰也不等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切的一切,都要依法進行裁決,并依法進行處理和落實。這樣才能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