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處置法院查封的財產(非法處置法院查封的財產罪)
私自處理法院查封財產構成什么犯罪
法律主觀:
《 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條明確規定: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壞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罰金 。
法律客觀:
《刑法》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三百一十四條 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私自處理法院查封財產構成什么犯罪
法律分析:私自處理法院查封財產,構成非法處置查封和、扣押、凍結財產罪。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根據法律規定,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的行為,要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構成犯罪,而現行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未對”情節嚴重“所包含的具體情況進行更為細致的闡述或列舉說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私自處理法院查封財產構成什么犯罪
私自處理法院查封財產構成什么犯罪
私自處理法院查封的財產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構成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
一、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的定義
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是指違反法律規定,擅自處理、轉移、隱匿、毀損已被法院依法查封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也破壞了正常的司法秩序。
二、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的構成要件
主觀要件:行為人必須明知是法院依法查封的財產,仍然擅自處理。
客觀要件:行為人必須實施了處理、轉移、隱匿、毀損等非法行為,且情節嚴重。
三、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的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綜上所述:
私自處理法院查封的財產構成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這種行為嚴重損害了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也破壞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因此,必須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條【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如果情節特別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法院在被執行人非法處置轉移查封設備后應怎么辦
轉移被查封財產情節輕的可給予拘留、罰款的處理,情節嚴重的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
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44條亦規定,“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擅自處分已被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責令責任人限期追回財產或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條【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隱藏、轉移、變賣、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