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里沒給工人買保險出了工傷怎么辦
工地沒給工人買保險發生工傷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若存在勞動關系,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購買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承擔工傷待遇的發放。若用人單位拒絕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可以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員工沒有買社保出了工傷怎么辦
法律主觀:
員工受工傷而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買社保的,由單位支付全部工傷賠償。先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后,做勞動能力鑒定,再根據傷殘等級計算賠償金額。可爭取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就業和醫療補助金、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停工留薪期待遇等諸多項目,各項計算方法不同。
法律客觀: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工廠上班沒買保險出工傷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在廠里上班出工傷沒買保險,屬于工傷產生的醫療費及賠償補助由用人單位全部承擔,用人單位拒不承擔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保存能夠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工人沒買工傷險在廠里受傷怎么辦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未購買工傷保險,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后,由用人單位承擔賠償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追償。
工廠上班沒買保險出工傷了怎么辦?
法律分析:在工廠上班沒買保險,屬于工傷產生的醫療費及賠償補助由用人單位承擔,用人單位拒不承擔可以直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五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工傷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設立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稱經辦機構)具體承辦工傷保險事務。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并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后,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員工上班一個月沒買工傷保險出事故了怎么辦?
1、沒有購買工傷保險的,不妨礙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后,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相關的費用。2、該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向工傷職工支付待遇。3、如果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同時,該條例第62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勞動者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認定工傷,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相關費用。
勞務沒給入保險員工出現工傷怎么辦?
勞務派遣公司作為用人單位,應承擔工傷保險責任,沒有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發生工傷由用人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可以申請工傷保險基金先行支付。
《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