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惡意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辦(公司惡意解除勞動關系怎么賠償)
惡意辭退怎么辦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惡意辭退的,屬于違法行為,按照勞動補償的兩倍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公司辭退員工需要向公司要辭退證明嗎 公司強行辭退我怎么辦
相信很多人都不會輕易選擇離職的,但如果被公司辭退就不一樣的,雖然屬于公司的員工,但是公司辭退員工是不能隨便亂來的,勞動法對此也有相應的規定和要求,來保證員工的利益。如果公司辭退員工是需要有書面通知的,那么被辭退需要索要辭退證明嗎?被強行辭退該怎么辦呢?
公司辭退員工需要向公司要辭退證明嗎
辭退書是唯一證明公司單方面與你解除勞動合同的事實,如果沒有這個,就代表辭退事實不存在。你可以要求單位出示辭退通知,如果他們不肯開,你就繼續呆在原崗位上班,直到他們開出辭退通知未知,記住了,辭退通知上一定要帶有公司的公章。
公司不肯開辭退書的用意就是為了避免你跟他們要賠償,因為勞動者要是去申請勞動仲裁,表示單位違法辭退的話,在勞動者手中掌握辭退通知的前提下,公司是需要承擔矩陣責任的。
公司強行辭退我怎么辦
如果公司口頭通知你不要再上班,而且指紋卡已撤銷了你上班的打卡資格的話,那么就是公司單方面突然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了。倘如公司沒有與你商議解除勞動合同作出經濟補償的話,你可以攜身份證和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書到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去申訴或申請裁決。假如你入職時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你就要攜帶之前的工資條以及可以證明你是在該公司工作的證明資料(工卡之類都算)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登記才有效(公司如沒與你簽勞動合同也屬違法)(未簽合同的你可以要求賠償而不是補償)。
不過在此期間仍然要記得按時上下班,當做這件事沒發生過,最好能給公司人事出一個郵件,提示公司打卡機壞了,無法正常打卡。同時保留相關郵件,這是為了不給公司留下你沒上班、曠工等把柄,盡量保存今后工作內容資料(包括不限于工作郵件,工作內容視頻照片等)。
其次,利用在職期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以便今后仲裁使用。證據包括(公司領導、人事口頭通知的辭退錄音視頻,每月的工資單,社保繳費記錄等),之所以保留工資單,是考慮到這個月老板可能不會發你工資,所以能夠用以前的工資單來證明,每月的這個時候是要發工資的,工資構成是哪些。
第三,收集一些你的入職期間的合同,offer郵件,工作內容手冊等等證明自己工作內容沒有違反公司工作內容的材料,最好能夠找到每月公司統計的績效情況的材料。
這些都是為了仲裁是能獲得更多補償的準備。另外還可以多多找一些公司的過失,比如加班費、未休年假三倍工資,離職補償金,代通知金等等,先給公司人事一個下馬威,勞動局覺得不合適的,會給你把訴求抹去,但是如果你不提,就可定沒有了。
公司辭退員工補償計算
1、你有辭退書,證明公司必須要拿出證據證明辭退你的理由和辭退書上的原因一致,不然就是違法辭退,公司需要支付你辭退賠償金2N;
2、 即便公司拿出了辭退你的證據,在你手中握有辭退書的前提下,公司一樣需要支付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N。
ps:如果公司沒有提前一個月通知要辭退你的話,你還可以額外多要求1個月的待通知金,共計N+1的補償。
3、如果單位強行把你的指紋撤掉或者是將你的辦公用品撤掉,你可以以單位“未提供工作條件”為由,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N;
4、如果單位不支付你呆在公司這段時間的工資,你可以以單位“未足額發放工資”為由,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N。
不過第3、4點的情況的時候,你必須在每天上班的時候,都要錄制視頻,表示你確實來到工作崗位上班了,這么做的目的是防范單位不讓你打卡,以你曠工為由將你辭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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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證據對等的情況下,勞動仲裁通常是偏向勞動者的,畢竟勞動者收集證據的能力要遠遠弱于用人單位。
更重要的是,你的訴求并不是要留在公司,而是為自己爭取更多利益。那公司就要考慮,現在你有了證據,勞動仲裁勝訴的可能性就更高了。是不是花點錢,把你打發走算了?
如果你覺得公司可能有對你不利的舉動,請盡可能早地、全面地收集對你有用的證據。
平時,收到認可你的郵件,也一定要好好保存,說不定哪天就能用上。
剛剛簽完勞動合同,公司就開始大量裁員。沒有任何的補償。請問被裁掉的員工該怎么辦?
用人單位原因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并且未支付勞動者任何補償的,屬于違法解除,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該用人單位支付。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并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并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