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婚姻是否可以離婚(無效婚姻可以起訴離婚嗎)
申請婚姻無效被駁回后離婚合法嗎?
法律主觀:
申請婚姻無效被駁回后離婚是合法的。因為申請婚姻無效被駁回之后,可以證明婚姻合法有效的,當然可以提出離婚主張。但如果是可撤銷的婚姻則可以不辦理離婚,可以主張撤銷。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無效婚姻可以起訴離婚嗎
法律主觀:
離婚后不能起訴婚姻無效,因為婚姻關系已經解除,在法律上來說,已經不存在婚姻關系了,所以不能也沒必要再申請婚姻無效了。 無效婚姻包括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等情況,無效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間的 權利和義務 。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婚姻無效和被撤銷的法律后果】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婚姻關系解除時間】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無效婚姻算離婚嗎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無效的婚姻自始至終無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無效的婚姻是不需要離婚的。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五十四條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
無效婚姻是否可以離婚
無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備法定結婚實質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結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發生法律效力的婚姻。
首先需要說明,如果是屬于無效婚姻的話,那么就不存在離婚的情況。此時雙方當事人要是想解除“婚姻關系”的,只需要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無效婚姻下的離婚協議有效嗎
法律分析:無效婚姻的離婚協議是無效的,無效婚姻不能離婚,也沒由離婚協議書,直接簽訂分手協議書或者是財產分割協議書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申請婚姻無效被駁回可以離婚嗎
法律分析:申請婚姻無效被駁回時,當事人可以選擇起訴的方式離婚。其中,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2、離婚訴訟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系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3、提起訴訟離婚的一方須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無效婚姻還需要離婚嗎
依據婚姻法的規定,無效的婚姻自始至終都是無效的,婚姻無效就不存在婚姻關系,所以是不需要辦理離婚證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離婚后發現婚姻無效
法律主觀:
無效婚姻不需要離婚。如果是屬于無效婚姻的話,當事人之間也就不存在婚姻關系,自然就不存在離婚的情況。當事人只需要向法院申請婚姻無效就可以了。無效婚姻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 權利和義務 。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于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無效婚姻用辦理離婚證嗎
無效婚姻不用辦理離婚證,無效的婚姻自始至終都是無效的,婚姻無效就不存在婚姻關系,所以是不需要辦理離婚證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